美国政府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利 中方:毫无依据

来源:国新办网站

2018-09-25 13:45

今天(2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就美国无端指责中国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社记者:美国政府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利,在某种意义上助长了窃取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请问中方对此如何看待?中国准备如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对于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谢谢。

贺化:感谢您的提问。首先必须说明,关于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言论,这是毫无依据也是站不住脚的。应该说,这罔顾长期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取得进步、中国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以及中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这样的客观事实。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鲜明的。在今年的博鳌亚洲论坛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扩大开放的四大重要举措之一。在今年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致辞中,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中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让侵权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创新者大胆去创造。这就是中国政府的鲜明态度。

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在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当前中国正处于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创新主体快速发展的阶段。在今年7月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美国康奈尔大学所公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位列17位,相较于去年提升了5位,首次进入全球最具创新力经济体20强。其次,在去年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中,逾九成来自于国内申请人。去年,中国的PCT国际专利申请达到了5.1万件,居全球第二。在今年上半年中国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国内申请的占近八成。在中国有效的发明专利中,近七成来自国内申请人。因此,中国的发展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有内在需求的,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

中国对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一视同仁,对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得到了世界广泛的认同。我这里有几组数据,大家可以看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第一组数据,在过去五年中,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和商标数量分别达到了65万件和84万件,年均增长分别为3.1%和10.3%。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中国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好的国家,大家不可能踊跃来这里请求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组数据,在去年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中,这个调查从2012年开始,是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调查显示,去年的总体满意度是76.69分,其中在华外商独资企业是76.94分,略高于总体满意度,合资企业是80.16分,明显高于总体满意度。这两个主体是各类权利人主体中满意度最高的,充分说明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满意的。

第三组数据,今年美国外交学者网站刊登了一篇文章,文章指出,外国企业在中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胜诉率超过80%,中国已经成为跨国企业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优选地。

第四组数据,去年中国企业对外付出的知识产权使用费达到286亿美元,其中对美国知识产权使用费的逆差是最大的,达到了50.7亿美元。试想,如果中国没有一个比较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就不可能有这么高的使用费的付出了。

关于下一步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主要从“严、大、快、同”四个方面入手。所谓严保护,主要是我们正在推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修改,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所谓大保护,主要是依法加强行政执法,强化司法保护,同时我们还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来实现构建大保护格局。所谓快保护,主要是我们在全国各地建立了19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保护中心的保护效率会有效提高。比如行政处理决定大概在7到8个工作日就能完成。所谓同保护,主要是推动中外企业、大中小型企业等各种主体之间的平等保护。谢谢大家。

郭卫民: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政府的努力,我想记者媒体朋友们应该深有体会。我们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国性的宣传周活动,知识产权局的负责同志每年在这里至少会有一次新闻发布会,开展了大量工作,而且卓有成效。

澳门日报记者:美国多次指责中国政府强制技术转让,请问您对此有何评论?谢谢。

王受文:谢谢你的提问,白皮书对这个问题做了阐述,我在这里再做一点解读。所谓强制技术转让,首先要说谁强制谁。在中国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都没有强迫外国企业把他们的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如果你找到了请告诉我。而且,为了防止有政府机关利用自己的影响给外资企业施加压力,要求他们转让技术给中方企业,今年中国国务院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政府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外国企业向中国出口产品,中国的大门是敞开的,没有任何障碍,如果他们想要把技术卖到中国,也完全是自愿的,没有任何障碍。现在有的企业说我要到中国来投资,在投资时中国政府要求我转让技术。我们分析一下,外国企业到中国来投资,在绝大多数领域都可以建立独资企业,建立独资企业不存在技术转让的问题。大家查一查我们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要求合资的行业越来越少。确实有少部分行业要求中外合资,这个要求是中国在加入世贸谈判时,美、欧、日和其他WTO成员都接受的。作为谈判结果,中国有权利要求某些行业外资以合资方式进入中国,这是大家认可的。不仅中国这么做,发达国家也有这样的要求,更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有这样的要求。你要到这里来投资、生产产品,满足当地市场,就需要进行合资。

我们再说合资是不是强制技术转让呢?有的企业说合资时我就得转让技术,我如果不转让技术没人跟我合资,所以这就是强制转让,我们说不是。你在合资谈判的时候,你肯定想要一个好的价格,你有技术就可以要一个好价格,没有一个好价格你自己吃亏,是不会同意转让技术的。好价格是谁在谈?是外资企业和中方的合作伙伴在谈,这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谈判,是契约谈判,是企业的自由选择,是企业的平等磋商,政府在里面没有发挥作用,政府没有强制。实际上,很多的合资企业在中国发展的很好,美国的福特公司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生产的汽车超过在美国生产的汽车,福特在中国获得的利润超过在美国获得的利润。

刚刚知识产权局的贺化副局长提到,对知识产权保护,合资企业的评价最高,满意度最高,是80%多,怎么会有强制之说呢?有些人讲,能不能把合资的要求取消?我告诉大家,我们现在取消合资要求的力度越来越大,今年的全国版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都有一个时间表,取消对汽车、飞机、船舶的制造、维修设计的合资要求,取消对金融、证券、银行、保险的合资要求。对于合资要求,不仅中国有,其他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也有,我们需要在WTO里谈判,需要通过双边自贸谈判或者投资协定谈判,解决这些问题。不要把强制技术转让作为一个借口来发起贸易战,这个借口找错了。

同时我特别提醒大家,提到强制,现在有一些国家搞所谓的强制技术不准转让,比如说他们搞出口限制,不让出口一些产品、一些技术,这是政府的命令,政府的法律法规,这才叫强制。企业想卖产品给中国,企业想卖技术给中国,政府不让,中国企业到这个国家去投资,或者去收购一个企业,企业愿意卖给中国,但是政府不让,法律不让,所以我要提请大家注意强制技术不准转让。

责任编辑:何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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