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李志斌自杀身亡

来源:新华社

2018-11-02 01:09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日电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有关方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今日自杀身亡。

呼和浩特政府网站截图


李志斌工作分工:

协助市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智慧城市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秩序等方面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信访局、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工作办公室。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网信办、武警呼和浩特支队。

李志斌简历:

李志斌,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山西朔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987.08—2002.07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石拐派出所民警、刑警队技术员、刑警队副队长、刑警队队长、副局长(其间: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2002.07—2006.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副局长

2006.05—2009.0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处级)

2009.01—2009.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9.08—2011.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2011.02—2012.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处级)

2012.12—2015.0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处级)

2015.01—2015.12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12—2016.0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6.0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简历来源:呼和浩特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李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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