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80%以上合作社沦为空壳? 乡村振兴莫让形式主义带歪

来源:《半月谈》

2018-11-29 08:51

本文转自《半月谈》2018年第22期

导读

合作社是零散村民以抱团形式发展规模现代农业、连接市场的有效载体,成为不少地方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但半月谈记者调研了解到,部分地方为应付考核、套取补贴,盲目大办合作社,大量合作社沦为空壳合作社。

老百姓拉来凑数,有的不知情就入社了

当前,合作社在农村到处可见,很多村还不止一家。东部某镇拥有20多个行政村,但是大大小小的合作社有近130家,平均每个村有四五家合作社。然而,据半月谈记者调查,近130家合作社中,仅有少数几家比较成功,80%以上都属于空壳合作社。

中部某省一经营渔业的老板告诉半月谈记者,他近两年一共办了3个合作社,一个渔业养殖合作社、两个茶叶种植合作社,都是空壳合作社,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其中一个还是当地政府以他的名义办的。“办理手续很简单,只需5户以上老百姓,就可以办理,这些老百姓拉来凑数,合作社的大小事情都是我一人忙活。”

东部某省一位中草药种植合作社负责人说,当时为了响应上面的要求,成立了两家合作社,相关文件手续是他一个人办的,后面找村民签字就行。

只管办,不管经营。不少合作社雷声大雨点小,经营不善,不了了之。东部某省一基层干部说,他曾经办过两个合作社,但是目前已经名存实亡,想注销都很困难。

东部某县农委主任认为,国家之所以鼓励成立农业合作社,初衷是解决传统农业原子化、分散化、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谋求抱团发展的合力,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现在,一些地方合作社办理门槛很低,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即可。很多地方随便拉几个人就可成立合作社,有的村民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已经入社了。

考核、政绩、套利:空壳合作社背后的形式主义

基层干部反映,以前某些地方和部门考核基层部门时,经常要求成立多少合作社、农民入社率达到多少等,导致地方突击成立合作社、虚报合作社人数规模。

“牌子一挂,加分到手,考核完成,后面就不管了。”

“合作社有没有用先不管,先把牌子挂了应付考核再说,而且成立合作社也不用花多少钱,成本也低。”

这是半月谈记者常听到的空壳合作社的由来。

现在,虽然对合作社没有直接的考核任务,但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干部和扶贫干部出于政绩宣传的考虑,仍热衷办合作社。

华南某省一驻村干部表示,“公司+合作社+农户”是常见的产业扶贫方式,虽然上级没有直接的合作社这项考评,但有产业考核要求。

“村里发展产业,最常见的就是注册合作社,然后动员贫困户入社,再以合作社的名义与企业签约,产业扶贫的模式就建立起来了。”这名驻村干部表示,发展合作社是产业扶贫最直接的展现形式,至少上级来检查时有说的。

某养猪老板告诉半月谈记者,镇里的干部找上门,要求他成立合作社,让村里老百姓参加,然后给老百姓分红,他则可以获得当地政府的帮助,将困扰黑猪养殖基地的道路问题解决。这是好事儿,但他也直言,合作社不过是摆摆样子。

还有一些地方办理合作社是为了拿到政府补助。一位火龙果种植合作社老板坦言,他为了拿到政府对发展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成立了合作社,招几个贫困户,“装点门面”。

“即便拿不到补助,也可以与当地政府‘搞好关系’。”中部某养殖老板并不讳言。

合作社成为“一人社”,贫困户没有话语权

不少合作社负责人和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地方政府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展产业过于急躁,在没有充分调动贫困户积极性的情况下,采取村干部、种养大户等牵头的方式组建合作社,导致贫困户在合作社中没有话语权,在管理、决策、分配等方面没有参与感,失去积极性,合作社往往成为“一人社”。

基层干部建议,应建立合作社风险共担机制,将合作社主要带头人和普通社员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收益风险共担,调动双方的积极性,让大家觉得合作社发展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此外,还须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为减少动机不纯的空壳合作社数量,需要对合作社规范管理。随便成立一个合作社,如果不能发挥组织村民的作用,没有意义。

粤北一经营凉粉草的合作社负责人表示,不是合作社成立后就万事大吉了,关键是要帮助合作社解决技术和市场问题,这样老百姓才能获得收益,才会更多地参与合作社。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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