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翻覆事故儿童死亡只赔170元新台币 亲属含泪痛诉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12-05 11:03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

10月21日,台铁普悠玛列车发生严重翻车事故,造成包括5名15岁以下儿童在内的18人死亡215人轻重伤。

昨天(4日),有台媒报道,因事故罹难的5名15岁以下学龄儿童,依照台湾的法律规定,将只能获得170元新台币(约合37.8元人民币)赔偿金,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哗然。

图自 联合新闻网

据台媒“镜周刊”12月4日报道,依据台湾2010年修订的保险法107条规定,未满15岁的孩子身故后不能给予身故理赔,仅能加计利息后退还保险费,但生病、受伤以及有学生保险的罹难者,则依然为保障范围内。因此,虽然这5名儿童已经事先购买了旅游平安险,但因未满15岁,家属最终将只能获得170元新台币赔偿金,罹难者家属直呼不能接受。

罹难者家属,她的孩子曾经是台东的柔道高手 图自 镜周刊

在此次事故中失去两个孩子的董家大姐在接受采访时气愤地说:“依规定学校要帮孩童保团体意外险,结果发生事情后,意外死亡不赔,伤残有赔,这不合时宜的法令,简直在我们家属伤口上撒盐!”

另外一位失去女儿的陈姓父亲在接受采访时痛骂:“难不成要保证未满15岁的孩子,出外旅游都不要发生事故?即使发生事情也不能死,否则没有任何保障。”

有媒体指出,当初设立该规定是为避免社会上有观念偏差家庭为获取高额保险补偿谋害儿童,因为此类案件过去在台湾地区也有先例。也因为小孩并非家庭的经济支柱,身故后对家庭经济并无巨大影响,故不予身故理赔。

对此,有罹难者家属表示不能理解,直呼:“这立法的人到底在想什么?谁会为了钱害死自己的小孩。”

“父母亲不会要把小孩弄死掉,带着他去坐公车,然后公车翻车。带着他去坐飞机,然后飞机去撞山。为防止那些少数人(父母亲杀害小孩),结果把所有人的权益都抹杀掉。”罹难者家属董家大女婿对媒体说道。

台媒视频截图

对此,台当局“行政院”发言人4日不得不紧急出面“灭火”,表示会请台铁跟“交通部”的项目小组依个案、从优项目处理。

另外,“立委”赖士葆今早在“财委会”上呼吁“金管会”发挥力量,让这5位儿童,每人至少获得理赔200万元新台币。“立委”费鸿泰则表示,正本清源还是要修《保险法》107条,要求保险法的修改能在明年1月15日前研议出来。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则回应称,将会思考运用“寿险公会”力量,和“交通部”一起努力解决家属的赔偿问题,但修改条款仍需要考虑到道德风险,防范有人利用投保高额保险,让没有行为能力的小朋友遭致不测风险,这件事他将会请学者专家来讨论。

另据台湾一位资深保险员透露,在2016年台南维冠大楼倒塌时也有15岁以下孩童丧生,当时台湾“金管会”就知道这项法令不合时宜。那时也有人提出要在原规定基础上,增加“在重大天灾、人祸、重大意外灾害、重大传染病除外”等条款。但当时“保险局”仍不愿提出更改,是否碍于保险财团的压力不得而知。

责任编辑:郑冰颢
台湾 普悠玛号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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