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居委会任期拟由3年改为5年

来源:央视网

2018-12-24 15:54

据央视网12月24日消息,12月23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国务院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拟定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保持一致。

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2017年10月2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与有关文件的衔接,征求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及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等中央有关单位和各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民政部、司法部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保持一致。12月17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对草案审议后认为,草案将村委会、居委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符合发展变化的基层实际,反映代表呼声。

2012年以来,已有超过1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29件相关议案。这些议案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业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频繁,较难制定和实施长远规划,也不便与基层政府工作对接。适当延长村委会、居委会任期,有利于保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队伍相对稳定,有利于促进村和社区公共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延伸阅读:

村委会换届选举调查:这三大问题不容忽视!

(来源:《半月谈》,2017年11月30日)

作为村民自治的首要环节,村委会换届选举直接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和村民自治的实施效果。今天,农村基层民主和村民自治的状况如何?

针对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调查咨询中心依托“百村观察”平台,对全国31个省份261个村庄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

选举工作卓有成效

选举方式规范化。

在261个有效样本中,98.08%的村委会换届方式为村民选举,村委会换届方式为乡镇任命的村庄,仅占1.92%。考察村委会采取的选举方式,在254个有效样本中,64.96%的村委会采取“推荐候选人,再选举”,采取“海选”方式的村庄占比为31.89%,“推选”与“海选”的占比之和达到96.85%。由此可见,目前多数村庄的换届选举很规范。

选举过程组织化。

在259个有效村庄样本中,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专门成立选举委员会的村庄有245个,占比94.60%。考察不同收入水平的村庄选举委员会成立的情况,在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村庄中,换届选举期间成立选举委员会的占比分别是94.00%、92.20%、94.20%、94.30%、98.00%,呈现波折上升趋势,随着村庄收入水平的提高,换届选举期间成立选举委员会的占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选举结果有效化。

在237个有效村庄样本中,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率在80%以上的村庄占66.67%,投票率在50%~80%之间的村庄占比29.11%。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双过半的规定可知,95.78%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有效选举,无效选举的占比仅为4.22%。

目前存在的三大问题

村民参与换届选举的内生动力不足。

考察村委会换届选举面临的主要困境,在全国258个有效村庄样本中,反映“村民认为选举与自身利益无关,消极选举”是最主要因素的村庄占比达21.58%,所占比重最高;“村民选举权意识不够强烈,参与度低”这一因素所占比重次之,为18.88%。

这两个因素都体现了“村民参与动力不足”,所占比重之和达到40.46%。而“宗族派系较多,容易操纵选举”占比仅为6.83%,“政府行政干预过大导致选举自主性较弱”占比最低,仅占1.98%。

由此可见,我国村委会选举早已摆脱行政干预的困扰,宗族派系对选举的影响大大降低,村民参与动力不足成为换届选举面临的最大困境,而选举组织不到位又是导致村民参与不足的重要因素。

投票点设置和委托投票不规范。

选举程序不规范体现为两点,一是普遍设置流动票箱。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选举大会可以设置流动票箱,但应当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在253个有效样本中,村委会有流动投票箱的村庄为161,占比63.63%,明显偏多。

二是口头委托投票流行。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可知,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而在162个有效样本中,口头委托样本数有69个,占比超过四成。造成这一现状的直接因素是选举程序不规范。

对选举结果和选举档案监管不力。

监管不足主要表现为选举过程中投票结束后对公开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建立选举档案的督促不强。

在全国258个有效样本中,现场公布选举结果的村庄占比为96.51%;2.3%的村庄在举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没有建立选举档案。

可见,少数村庄没有按照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定要求进行选举,选举过程中不规范的细节较多。

破解村委会选举之忧

规范选举程序,落实选举规则。

一是合理设置投票点。加强对固定投票箱和流动票箱的管理,一方面,合理设置固定投票点,保证每个村庄至少有一个固定投票箱,并安置电子摄像头,安排专门人员管理固定投票箱。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数量,尽量减少流动票箱的使用。

二是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行为。对委托代投的对象、范围、张数和手续作出明确规定,恪守无书面委托书不能代投以及委托数不得超过3张的规定。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应制定合理制度,保障其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多方协调助力,强化选举监督。

一是政府督促选举程序执行。乡镇政府要对选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如加强对委托投票和投票箱的监管、督促村委会建立规范的选举档案等,敦促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做实村民监督选举的渠道。提前宣传选举,及时公开候选人的名单及个人信息,让村民在充分了解候选人信息的基础上,实行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邀请媒体或社会组织以及农村调研人员,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对选举的竞选、投票、计票、唱票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选举过程程序正当、选举结果公开公正。

加大宣传激励,推动村民参与。

一是设立临时宣传机构,引导村民参与,采用编顺口溜和漫画等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二是宣传与培训结合,通过入户宣传、下院子讲解,增加村民对换届选举具体事宜的了解,提升村民参与选举的能力,推动村民主动参与选举。

三是对选举期间参与选举的村民提供稍高于当地日薪水平的补贴,解除村民参与选举的后顾之忧。

来源:《半月谈》,原标题《261村调查:村委会选举喜忧参半》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调查咨询中心,参与调查及报告撰写人员:李环 顾清波 裴元圆 石健 闫磊 刘娥

责任编辑:徐蕾
基层 基层治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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