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虐童父母被刑事立案侦查 视频提供和发布者被行政处罚

来源:@深圳公安

2018-12-27 19:33

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深圳公安12月27日消息,深圳警方通报“父母虐童”案:刑拘女童父母被刑事立案侦查,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视频发布人和提供人被行政处罚;此前二人供认打女儿,妇联申请保护令。

在警方通报微博的评论中,有网友质疑视频发布人被行政处罚,“发布视频的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吧”。

对此,深圳公安回应称,对于举报女童被殴打的行为警方予以肯定,但当事人涉嫌非法获取他人监控账户信息并偷窥隐私(包括除殴打行为外的其他日常生活)的违法行为,警方综合考量后给予了一定的行政处罚。

微博截图

据“南方日报”微信公号此前报道,12月22日,“志愿者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又现虐童视频,跪求转发找到受虐女孩并报警》的推文,一段长约3分16秒的视频在微博上流传,在网上引起轰动。

据文内动图及视频显示,疑似女孩母亲的戴眼镜女子,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对女孩施以暴力。

抽耳光、拿扫帚抽打、拉拽头发,甚至将女孩推到在地用脚蹬踏,手段之残忍让人触目惊心。


视频后段,还出现了一名身穿美团骑手制服的男子,疑似为女孩的父亲,拿扫帚抽打教训女孩儿也丝毫不见手软。

视频中被打女孩儿,既不还手也不逃走,每次受到虐待后,仍安静地走回座位坐下。而视频中出现的另一疑似其弟弟的男童,则似乎对女孩儿被虐待的情况司空见惯,不以为然,甚至也出手。


网友称,该事件发生在深圳宝安西乡。视频网上流出后,大量网友评论转发,声讨这对男女的残忍行:

随后,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阳光宝宝 12月23日发文,称视频属实,父母对殴打女童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现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宝安区妇联已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安排专业社工和西乡街道办一起对女童进行陪护和心理辅导。

美团也在第一时间谴责了涉事男子,称该男子已离职,并联系警方提供信息。

牌友无意间发现虐童,关注一个月后爆料

视频的剪辑者及发布者叫王华礼,从事婴幼儿教育培训工作,他告诉记者,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女孩父亲的牌友提供。

王华礼回忆,大约在今年9月底,有人找到他称知道这个家庭有家暴情况,手上也有证据,就是这一家人app上的视频监控,希望王华礼可以介入解救这个女孩。这款家庭安全类的app,在家里安装摄像头后,就可随时查看监控情况。

向王华礼爆料的人自称为涉事父亲的牌友,因曾将手机借给女孩父亲登陆查看监控,所以他的手机能自动登陆这家人的app。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便持续关注了一个月,然后向王华礼爆料了。

这名爆料人在王华礼手机上输入了账号密码登陆,此后王华礼大约打开了3-4次,每次都能观看最近5天的监控视频,他把虐待女童的段落都下载了下来。

但在几次打开后,他就无法登陆系统了,“应该是被对方发现我异常登陆,他们修改了密码”。

王华礼在发现自己无法登陆后又联系了爆料人,该爆料人也表示自己曾用过的密码无法登陆这一账户,二人从那之后没有再查看过这家人的监控视频。至于爆料人的具体身份及联系方式,王华礼则表示对方不愿表明身份,也不愿接受公开采访。

王华礼称,他看到视频后曾联系过打人男子,对方说“关你屁事”。

深圳知名法律评论员张兴彬律师认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等方式对被害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或迫害,情节恶劣者,就涉嫌构成虐待罪。

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构成此罪者,依法可对其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只能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若因为行为人的虐待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依法可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属于公诉案件。

责任编辑:吕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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