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大农民权益保障

来源:观察者网

2018-12-29 15:42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

据@新华视点 12月29日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这意味着我国进一步加强进城落户的农户等承包农户的权益保护,同时妇女也享有同样的土地承包权益。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

村委会、居委会任期由3年改为5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决定将村委会、居委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澎湃新闻12月23日报道,《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草案)》当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三审。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胡可明在作修改情况的汇报时指出,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鼓励其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

微信公号@新农村百事通认为,此次审议结果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农民近城后的土地承包权问题、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弱势问题和有关不适宜现实情况的承包法规定修改问题。

此次修正案的修正,最为有利的就是进城落户后的农民,对他们来说有非常多的好处。进城落户后,虽然户口性质发生改变,但是在承包期内还是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同时也享有和城镇户口同等的权益。而且承包法规定只是鼓励,进城农民流转经营权或者有偿退出承包权,而不是说进城落户以后,就失去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农民如果全家进城落户后,将同时享有城镇和农村相应的双重权益。

据国家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将再延长30年不改变,对于全家进城落户的农民来说,不但可以享有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同时还享有,农村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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