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教育局回应班费供教师吃喝沐足:已勒令退还并问责

来源:苏仙新闻网

2019-01-16 07:32

据苏仙新闻网1月15日消息,1月15日,网曝“湖南省郴州市二中高569班家委会家长用班费违规宴请六名教师,并赠送红包”引发网友热议。该事件发生后,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成立专项调查组进驻郴州市二中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校六名教师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红包情况属实,目前均已受到相关问责处理。


1月15日下午,有微博网友晒出两张微信截图,称是“湖南省郴州市二中高569班的班费开支详单”,引发热议。截图内容介绍了“569班班级活动经费”收支情况,称班费总收入9000元,并详细列出了家长各出多少钱,出300元和200元的家长单独列出,出100元的家长未提姓名,最后“请各位家委核实是否有错记”。

关于班费开支情况,截图内容称:“班上印制历史复习资料,应何老师要求,经家委会商议,支付印刷费560元”;“经何老师提议,12月27日晚以家委会名义邀请班上6名任课老师座谈,共进晚餐,并给各位老师略表心意,其中:餐费+红酒+酸奶+和天下烟一条。”花费共计1956元。

截图内容还称,支出费用还包括六个共计3600元红包,请老师沐足花费915元。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郴州二中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已经调查此事,据了解是一名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上与老师产生分歧,因此在网上发布了不实信息。

随后,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对此作出回应。

据悉,时至年关,为感谢教师对学生的辛勤付出,郴州市二中569班家长委员会商议,以宴请和赠送红包的方式表达对教师的谢意。该班六名科任教师均参与了家长安排的宴请与沐足活动,并收受了600元/人的红包。

对此,苏仙区教育局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条和《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湘组发(2013)10号)】第八条第(一)、第(二)款规定,责成郴州市二中对六名教师作出如下处理:勒令6名涉事教师退还接受请吃、沐足活动和收受红包所产生的费用合计6471元(已全部退还到位),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免去何姓教师569班班主任职务。

该局表示,将以此为鉴,在全区各学校全面开展一次校风校纪、师德师风教育和整顿行动,肃清歪风邪气,营造教育清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原题为《郴州市二中六名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家长宴请被问责》)

责任编辑:唐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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