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路警方破获特大跨国贩毒团伙案:利用未成年人人体运毒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9-02-28 16:55

历经五个多月连续奋战,南京铁路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跨国人体藏毒贩毒团伙案,打掉了一个以人体藏毒方式运毒的犯罪团伙,成功抓获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8名,累计缴获毒品海洛因1.27公斤,深挖案件7起,斩断了一条由境外缅甸通往云南昆明,再流向四川、武汉、湖南、江西、重庆、江苏、广东等多地的运毒通道。

据北京青年报2月28日报道,此案是近年来南京铁路警方侦破的最大一起利用人体藏毒贩卖毒品的案件。

(图片来自北京青年报)

一条微信牵出一桩人体贩毒大案

2018年9月17日上午10时许,昆明南开往南京南的G1378次列车从贵阳北站开出,南京乘警支队乘警刘祥在对车厢进行巡视时,发现一名穿着黑色短袖T恤衫的男子正低头站在2、3号车厢连接处看手机。看见有乘警走过来,该男子立即将手机塞进裤兜里,并神色慌张地向车窗外故作张望,这一反常举动立即引起了刘祥的怀疑,遂对其进行盘问检查。

男子自称准备到湖南投靠老乡去打工,但随身只携带了一只黑色小包,并没有携带大件行李箱,也没有换洗衣物。刘祥在小包里找到了一张从昆明南站到溆浦南站的火车票和身份证,没有发现其他的可疑物品。身份证信息显示男子姓丁,江西人,并无异样。丁某用手摸了几下裤兜里的手机,这一细微举动却被刘祥看在眼里。当他让其掏出手机时,丁某露出了慌乱的神色。经过查找,刘祥发现其手机微信号正在和一个叫“渐行”的微信号联系。从微信对话的内容来看,丁某居然正在用手机遥控指导对方在怀化某大酒店房间里进行人体排毒,并且已经有部分毒品排出了体外。

情况紧急!在获悉这一重大线索后,南京铁路公安处立即通报了怀化铁路公安处,在两家单位的通力配合下,组织警力迅速赶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某大酒店。警方经过排查,发现有名云南籍冯姓男子于前一天晚上入住8408房间后再也没有出来过,该名男子很可能正是警方要找的嫌疑对象。

民警破门而入,将房间里的青年男子冯某当场控制住,同时在厕所的垃圾桶里发现了还未来得急清理干净的排泄物。经过仔细搜寻,民警从酒店房间的电视柜里找到了一包可疑物品,里面有28粒颗粒状物体,疑似刚刚排泄出的毒品海洛因。民警将冯某带至派出所,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开塞露药物,经过一天一夜的多次排泄,最终从冯某身体里排出32粒长约3.8厘米直径约1.8厘米的白色圆柱状物体。后经南京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共计60粒高纯度海洛因,净重306.69克。

四级跨国贩毒网络团伙浮出水面

鉴于案情重大,南京铁路公安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处长唐晓军任组长、副处长邰峰任副组长,由刑侦、技侦、网安等多部门组成的“9.17”特大运输毒品专案组,全力开展专案侦破工作。铁路公安局将该起案件列为2018—10号毒品目标案件。专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从审查讯问、信息梳理、调查访问等方面开展工作,重点加强对抓获的两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丁某和冯某讯问,深挖该起毒品案件的上下线。

冯某,17岁,云南文山人,是这起体内藏毒运输毒品案件的背货马仔。马仔是毒品运输中关键的环节,又被称为“骆驼”,把自己的身体当成工具,将大量包装好的毒品吞入体内,携带至目的地进行贩卖。由于胃液的酸性腐蚀,体内藏毒风险极大,随时都有可能因为毒品破损而丧命。

据冯某交代,之前他并不认识丁某,通过老乡高某从中牵线搭桥,与丁某保持手机微信联系。当时他在广东打工,高某找到他,称有个境外打工的机会可以获得高额收入,他就信以为真。在高某指示下,冯某来到境外缅甸某酒店内接受特殊培训,练习吞咽苹果条,方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从事的是人体运毒的特殊“工作”。冯某向警方供述,他被带到境外后,人身就受到了胁迫,被人看管在酒店。当时控制他的人给了两条路让他选择,要么打电话给家里面人汇2万元赎金放人,要么同意参加运毒给与高额报酬。在威逼利诱下,涉世未深的冯某走上了一条运输毒品的不归路。

南京铁路警方根据线索顺藤摸瓜,掌握到高某系职业马仔中介,专门负责寻找背货的马仔,通过电话遥控指挥的方式,在马仔头目丁某与马仔之间搭建桥梁完成运输毒品任务。通常情况下,马仔中介通过拉人头的方式,介绍的马仔每成功完成一笔毒品运输任务后,可以拿到2000元的薪资。在高某的手下马仔中,民警掌握到除了冯某外,还有马某、李某、谭某三名专门负责背货的马仔。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查明高某身在境外缅甸,据此分析缅甸是这起毒品案件的源头地。自马仔头目丁某被警方抓获后,与高某频繁联系的另一名马仔头目刘某,受幕后老板指示,承担着指挥监督马仔运输毒品的任务,专门负责向买家收取毒资。经侦查,警方掌握到这起毒案背后老板的身份,陆某,外号“飞哥”。

剥开迷雾,警方查明以老板“飞哥”陆某为首,马仔头目丁某和刘某、马仔中介高某以及背货的马仔冯某、马某、李某、谭某组成的贩毒团伙人员结构清晰呈现,一个四层级组织的跨国贩毒团伙浮出水面。

(图片来自北京青年报)

果断出击,切断跨国贩毒通道

为了切实掌握该团伙犯罪事实,专案组火速奔赴云南,对该团伙成员的住宿、交通乘车、活动轨迹进行跟踪布控。2018年11月7日,专案组获得可靠情报,“飞哥”通过马仔中介高某,指使马仔李某从云南西双版纳乘坐飞往四川成都的航班,采用体内带毒的方式运输毒品。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暂不拦截李某,重点盯控李某的行动轨迹。次日,李某到达成都后,从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56条,约重300克,并在成都一住宅小区内进行了毒品交易。

7天后,专案组在侦查中获悉,“飞哥”又通过马仔中介高某,指使马仔马某于第二日上午乘坐西双版纳至成都的飞机,采用体内带毒的方式运输毒品。专案组立刻行动,安排警力将违法犯罪嫌疑人马某堵截在西双版纳的嘎洒机场,从其体内查获携带的毒品海洛因339.04克。

12月15日晚,专案组经工作,再次获得线索,“飞哥”指使马仔李某于16日乘坐飞机运输毒品。专案组领导随即部署抓捕行动,于16日清晨在昆明铁路公安处和昆明市公安局驻版纳查缉大队的大力协助下,在机场入口处将李某当场查获,并从其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疑似物约重328.24余克。

12月25日,专案组通过侦查手段查到老板“飞哥”将带着马仔头目刘某及另一名马仔谭某,将由临沧口岸一侧从缅甸入境。南京铁路警方在昆明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刚入境的三人当场抓获。

2019年2月17日,随着最后一名马仔中介高某落网后,8名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未成年人为何走上人体藏毒之路?

人体藏毒,是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而采用的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藏毒者强忍因胃部收缩的恶心感觉,将包装好的毒品用水吞进胃肠,或放进肛门,到目的地再将毒品排出。人体藏毒时,藏毒者把毒品包装成水果糖的形状,然后吞下去。一个人一次可在体内藏毒500至1500克,吞食毒品用时最多可达十多个小时。毒品可在藏毒者体内停留约4天,其间藏毒者基本不进食,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外部包装破损,他们随时会命丧毒品。据南京铁路警方调查,几年前老板陆某的一名马仔,就是在贩毒路途中,毒品包装破裂,肠中毒当场死亡。

本案中,人体带毒的马仔冯某、谭某、马某和李某某四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人,既然体内藏毒那么危险,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未年人铤而走险,走上体内藏毒贩毒的道路呢?

据涉案四名疑犯交代,他们都来自偏远的云南文山地区,文化程度低,初中没毕业就外出到广东打工。通过同在广东打过工的老乡高某介绍,抱着想赚快钱的心理,四人陆续加入了一个“海外打工月入过万”的QQ群。很快,在群主“高某”的幕后指挥下,来到中缅边境,没想到一出境便被贩毒团伙限制了人身自由。经过长达一个月的威逼利诱和洗脑,他们最终屈服于贩毒团伙头目,成为一名藏毒贩毒的马仔,通过乘坐摩托车偷渡的方式,将毒品运输至西双版纳,再转乘民航飞机,将毒品贩卖至全国各大城市。而每一单生意,马仔们可以从中获利一万元。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这些年轻人走上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19年2月17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在昆明铁路公安处和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将正在麻栗坡县大众网吧里上网的运输毒贩嫌疑人高某当场抓获。

责任编辑:周毅
法律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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