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女子云南相亲欲离开遭阻挠 警方:女子未受任何威胁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3-14 14:37

3月11日晚,一篇“女孩被要求相亲,欲离开遭阻挠”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投稿女子自称是当事人,被要求到云南文山市某山村找一个男子相亲,想要离开却遭父母拒绝。报警后,警察也不帮她,称“要征得双方父母同意后”,才能放她走,并认为“两人已经可以说是夫妻了”。

不过,这起事件很快有了反转。3月13日,文山市公安局在调查后透露,该女子早就和该男子办了婚礼,这一趟未受到任何威胁、控制或人身伤害,目前已经自行离开。

14日,该女子再度发微博否认,强调“没有结婚,没有彩礼,也没有婚纱照”,但这条微博随即又被删除。

根据发帖女子李某某的说法,她在父母要求下独自一人来到德厚镇一村庄,和父亲朋友的孩子相亲。她本想应付一下就走,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向自己的父母表示想离开后,却被父母拒绝回家,反而让她先习惯在云南的生活,并打算在年底或明年让二人在当地成婚。

李某某在网上发文求助

之后李某某又向“每日人物”公众号透露,她曾两次报警,第一次因王某向警方说李某某是自己的女朋友,没什么大事不需要出警而失败。第二次报警成功后,民警竟然称,二人之间的纠纷是民事层面上的,必须二人协商,并称要联系李某某的父母。警方还告诉她,况且王某也没有对李某某“怎么样”,二人之间的关系是“家里的关系”,所以必须经过双方父母的“同意”

李某某自称不想联系父母,但遭到警方拒绝

据李某某自述,除此之外,民警还认为她在网上投稿的行为“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所以必须解决清楚后才能离开。在进一步争执后,民警让步说可以不联系家长,只要二人协商清楚即可。李某某反问道:“那要是商量不好,我还要跟他回去?”该民警回复称,无法回答该问题。

在李某某的一再追问下,民警解释,既然李某某已经答应来到这里,双方父母也都认同,那二人某种意义上已经是夫妻了。李某某反问怎么证明,民警却答“你怎么证明不是夫妻”,并告诉她当地有很多没有结婚证的夫妇,孩子都生了,只是不受法律保护而已。之后,民警让李某某和王某自己协商,并以下班为理由离开了派出所。

最后,李某某从派出所里被赶了出来,男方的姐姐说服了她,一起又回到了男方家里。

这篇文章迅速引发了网友热议,不少人都质疑李某某父母此举,分明就是把她给“卖”了。

但后来,事情却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

3月13日,文山广播电视台跟进报道了此事。据办理此案的民警介绍,公安机关最开始是通过网络巡察发现李某某的求助信息后,就已经安排辖区民警进行调查。然而12日下午,才接到当事人的报警电话。

调查组一行又来到她丈夫王某的服装店进行了解,然而李某某却将自己反锁在房间内,拒绝调查,也拒绝与其他人沟通。文山市妇联副主席石雨卉问她你“有没有受到任何人身伤害”、“有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她都回答“没有”。问及需不需要帮助,她表示”不想再谈这件事”。

又过了20分钟左右,李某某同意与丈夫面对面沟通,当记者问及为什么说警方不作为时,李某某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

“当时他(丈夫)告诉我,天晚了,没有车了,我又急切想走,我就让警察送我离开这里,但是警察拒绝了我,我觉得这就是不作为。”

她的丈夫王某某则表示,双方认识已经有2年了。今年2月,他按照湖北风俗,前前后后花了20万有余拍婚纱照、办婚礼。不是警察来找他,他都不知道自己涉嫌“强买强卖”。

李某某和王某的婚纱照  图源:“视听文山”公众号

最后,李某某也道出了自己想走的真实原因:她来到德厚镇后,发现这个地方比较偏远,受不了,加上对丈夫也没什么感情,跟他连话都不想说。只是她也没有想到会在网上闹得这么大。

3月13日,文山市公安局向“北京时间”证实,夫妻双方都是湖北人,于2017年初通过相亲认识。今年2月,王某先回文山打理服装店生意,3月10日,李某某独自乘火车来找他。经调查,二人未领结婚证,但李某某在文山期间未受到任何威胁、控制和人身伤害。

警方最后透露,目前李某某已经自行离开。


然而3月14日凌晨,李某某又通过微博发布了一篇长文,否认了文山广播电视台和警方的说法。她表示,自己开始就“留了个心眼”录音,沟通过程中从没有承认结婚一事,婚纱照也是p的。“没有结婚,没有彩礼,也没有婚纱照”,她最后强调。

不过,这篇微博现在已经被删除。

(翻页查看李某某微博全文)

责任编辑:陆雨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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