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男友有了新的情人,30岁女子用“艳照”敲诈对方被判刑

来源:澎湃新闻

2019-04-11 07:37

澎湃新闻4月11日消息,30岁的秦芳发现,72岁的男友有了新的情人,便用两人的“艳照”敲诈对方。

4月1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秦芳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据检察机关透露,外地来沪的姜海涛72岁,2017年11月,他通过“摇一摇”添加了一名昵称为“玫瑰”的女子秦芳为好友。姜海涛约秦芳在他家中见面,并提出发生性关系,遭拒后,两人不欢而散,互删好友。

犯罪嫌疑人。 上海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图

2018年3月,秦芳微信上再次出现了姜海涛的好友申请。这一次,姜海涛发来一段招聘信息。原来,姜海涛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还兼任招聘保险业务员的工作。秦芳正好也在找工作,这则招聘信息正中下怀,于是两人再次攀谈起来。

几天后,秦芳和姜海涛以咨询招聘信息的名义再次见了面。秦芳见姜海涛确实能帮助她得到这份工作,当姜海涛再一次提出发生性关系时,她就同意了。当天,姜海涛便帮秦芳提交了报名表。

此后一周,姜海涛帮秦芳跑前跑后,又是送礼物,又是报名岗前培训班。秦芳见姜海涛如此温柔体贴,还经常给她发红包买东西,内心也渐渐“沦陷”。

第二次发生性关系后,秦芳拍下了和姜海涛的“艳照”。姜海涛发现后要求她删除,但秦芳悄悄保留了一张。

2018年4月初,秦芳的工作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落定。姜海涛又给秦芳介绍了另一个机会让她去试试,但秦芳不肯去。秦芳消极的态度让姜海涛怒上心头,两人因此发生争吵。更让秦芳生气的是,她发现姜海涛有了新的情人。

感情被骗,工作也没着落,秦芳觉得不能就这样算了。2018年4月7日,秦芳以自己老公的名义给姜海涛发了一条信息,称老婆的婚外情已经被自己发现,要给姜海涛点颜色看看。同时,秦芳给姜海涛打电话:“我老公发现了我们的事,他要到你的公司里去闹,除非你能赔偿3万块钱。”

姜海涛信以为真,见面时,除了秦芳还有一名陌生壮汉在场,秦芳介绍这是她老乡李爽。慑于李爽出言恐吓,姜海涛最终签下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并承诺5天内给秦芳5000元。

5天的期限很快就到了。2018年4月13日,姜海涛约秦芳见面,秦芳带着李爽一同前往。姜海涛将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拿出来递给秦芳。秦芳点收了,还不忘提醒姜海涛及时给剩下的钱。不想,刚走出店门,秦芳和李爽就被警察铐上了手铐。原来,姜海涛在约定交钱的前一天已经报了警。

日前,经青浦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秦芳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李爽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吕栋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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