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风水师“起诉”同行:看错风水致事主家破人亡

来源: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2019-04-20 10:25

据上游新闻4月19日消息,4月18日开始,一纸“民事诉状”搅动了法律界——这份诉状上的“原告代理人”是一名风水师,“被告”也是一名风水师。

4月19日,“原告代理人”赵务求回复上游新闻称,“被告”故意看错风水致“原告”赵某某家破人亡,要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余元。

“被告”彭春祥之子则称,“原告代理人”这样做是为了败坏父亲的名声,进而达到抢“生意”的目的。

知名律师殷清利认为,风水事宜与现行法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格格不入,法院不会予以立案。

奇特的“诉状”

这份诉状在传播中被人刻意标注成了“湖南风水第一案”。

这份奇特的诉状大体意思是:2014年,“原告”赵某家要建新屋,请“五代单加五十年丰富经验”风水师彭春祥看风水。随后,赵某信了彭春祥所说,当即酒饭红包酬谢,并花费15万元修建新宅入住。

“代理人”赵务求和另一人路过时实地查看后认为,“断言此处是损丁伤财凶煞之地,不久将要死人出事”。此后,赵某之叔将赵务求的意见说给“被告”彭春祥,彭说,“赵不是地师,不是神仙,别信他”。

赵某家接二连三出事:2017年5月,赵某55岁的母亲病故;2018年7月,赵某的父亲病故。诉状上强调,赵某父母下葬时,彭春祥所挑之地也违背了风水禁忌。

此后,赵某又遭遇车祸,几乎丧命。

赵某为了查清“真相”,“特请多名有经验的风水师,进行坟山屋后勘察,方知‘被告’帮‘原告’选择的阴阳宅均属大凶之局”。

“原告”和其“代理人”认为,彭春祥自吹是风水名师,五次帮忙看风水,收受礼金红包近2000元,本应为人造福,却害别人家破人亡,震惊邵东。

基于此,“原告”请求法院“亲临现场勘察”,并判令“被告”彭春祥赔付“因故意错看风水造成‘原告’二死二伤(编者注:原诉状如此)的精神损失费8.1万元”。

多部门不受理

4月19日,“原告”赵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家里遭遇变故后,他已远赴外地打工,此事全权委托赵务求进行处理。

赵务求称,他是赵某的房亲。“没有血缘关系,一个家族的旁亲。”

赵务求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阐述了他的“风水理论”,试图说明彭春祥的“风水理论”是错误的。记者认为这是封建迷信,赵务求仍振振有词。

讲完风水理论后,赵务求说,赵某家遭遇变故后,他和赵某去找彭春祥讨说法,但无果。于是他于去年底起草了这份“诉状”,并在本月初打印了出来。打印出来后,他拿着诉状去了邵东县的多个部门,被工作人员告知,这是封建迷信,不会予以立案。

“不立案后,我又去了宗教局,接着又去了统战部门。现在上级领导要求村里处理。”赵务求说。

“原告”赵某所在村的支书刘先生对上游新闻记者直言,赵务求做法不对,“赵某先是信彭春祥,没要赵务求看风水。赵某家出事后,赵务求借题发挥。这都是封建迷信,无稽之谈。”

至于诉状为何会在网上流传,赵务求表示不知情,“我只是把诉状给领导看了。”

都是“生意”

彭春祥年事已高,其子代其接受了上游新闻记者的采访。

彭春祥之子说,从父亲这一代往上算五代都是风水师,“我爸在附近出了名的,你来打听打听就知道。姓赵的那个风水师和其他人,早些年找我爸,要求各自在各自的地方经营,我爸没有理会,所以他就恶意中伤。之前,还有人在我家附近贴大字报说这个事,就是为了抢生意。”

彭春祥之子表示,他们并没有收到诉状,“风水这事往好的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实点说是封建迷信,法院怎么会受理呢?他起诉我爸,我还要起诉他诽谤呢。”

律师殷清利认为,风水事宜与现行法律所调整法律关系格格不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之规定,法院不会予以登记立案。此外,“原告”起诉认为风水先生致其家破人亡,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证据,其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也不会得到支持。

责任编辑:何书睿
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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