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孩捐遗体“包接不包送需自取骨灰”?成都医学院回应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5-22 13:15

2016年,四川宜宾女孩杨家珊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生前,家庭贫困的杨家珊得到热心人士资助治病,感恩于此又无以为报,决定死后捐献自己的遗体用于医学研究。成都医学院接收了杨家珊的遗体用于教学,此后火化成骨灰。

待到最近,杨家珊的父亲与成都医学院取得联系,希望杨家珊入土为安,让接收单位送回骨灰。然而他得到的答复却是:“遗体捐献者的骨灰,只能是亲属自行领取”。这番回复引发网友热议。今天(5月22日),成都医学院通过微博回应,此事会妥善处理,“一定让遗体捐献者的家属感到温暖。”


据红星新闻5月21日报道,1985年5月,杨家珊出生在云岭半山腰的贫困家庭,上山几百米,下山也是几百米。杨家珊姐弟二人,弟弟杨家海比她小两岁。杨家情况特殊,母亲患病几无劳动能力,父亲杨正贵常年挖煤,拉扯两个孩子长大。杨家珊作为长女,从小吃尽了苦头。

17岁时,杨家珊跟随山区打工的队伍,进了沿海的皮革工厂打工。此后不久,杨家珊被查出罹患再生障碍性贫血。2005年,20岁的杨家珊被确认为急性髓系白血病。这个意志坚强的山里姑娘,经历了长达13年的“抗病”之路。

杨家珊生前照片  图源:红星新闻

杨家珊的父亲杨正贵回忆称,刚开始杨家珊一边打工一边治疗,自己在煤矿挖煤的所有收入,连同弟弟杨家海打工受伤获得赔偿的10多万元,也都用于救治杨家珊。但是,随着病情越来越重,高昂的治疗费让杨家无力承担。此时,在筠连百姓网的倡议下,社会各界为杨家珊捐款10余万元,雪中送炭。

2016年3月29日,杨家珊病情恶化,自知时日无多的她常受社会关爱所感染,想回报社会却又无能为力。杨家珊毅然决定,自己死后捐献遗体,用于医学事业,并写下遗言作出庄严承诺。

杨家珊为了实现遗愿,再次求助筠连百姓网。此后通过筠连、宜宾和四川红十字会,最终联系到成都医学院作为其遗体接收、使用单位。

同年4月18日凌晨,杨家珊停止了呼吸。志愿者、红会工作人员及成都医学院李老师等,先后赶赴筠连云岭村杨家,向杨家珊遗体告别。此后,杨家珊的遗体被送到成都医学院,用于教学。成都医学院为杨家珊颁发了《捐献证书》,完成了相关手续。

杨正贵怀抱女儿的身份证和捐献证书  图源:中国经济网

筠连县红十字会透露,杨家珊是筠连县首例遗体捐献者。筠连百姓网负责人陈毅萍告诉记者,杨家珊捐献遗体对筠连网友触动很大,此后陈毅萍及红会陆续接到多起遗体、器官捐献相关咨询。受杨家珊捐献遗体的影响,2017年10月,时年23岁的筠连县巡司镇小河村患病青年谢正强,也决定在去世后捐献遗体,奉献于医学研究。

时间一晃来到今年4月底。“杨家珊的遗体捐出已经三年了,当时说用完了给我送回来,好久送呢?”陈毅萍再次接到了杨正贵的求助电话。而此时,陈毅萍也正惦记着杨家珊的遗体捐出去是否已经“到期”。

“就在我这院坝里,有人当面给我承诺的:‘遗体用完了给你送回家来。’”杨正贵告诉记者,女儿遗体被拉走后,他一直惦记着“三年之期”。中间虽然也是十分想念女儿,但因为三年时间说得很清楚,因此他没有联系过任何人。陈毅萍也恍惚记得“有人说把遗体送回来,不是说火化。”

66岁的杨正贵没有文化,不识字,自认为很多情况“搞不清楚”,于是委托了一位在外打工的亲戚,打电话到成都医学院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杨家珊的遗体已经于2018年火化,骨灰暂时存放在成都医学院,家属随时可以自行前往领取。

“我一个农村老头子,一没有文化,二没有钱,成都医学院在哪里我都不知道,怎么自行领取?”杨正贵闻言后挺郁闷。杨家珊去世不久,小儿子杨家海外出打工,和父亲很久没有联系,留下的电话无法接通。

而云岭是一座大山,半山一片坡地形成村落。杨正贵家在坡地最外侧的悬崖边上,单家独户,地势偏僻。杨正贵老伴多年前去世,女儿病逝、儿子远走,杨正贵独自守着房子。“一年365天没有外人走动,也没亲戚来耍。”杨正贵噙着泪说。三年来,陪伴他的只有两条土狗。

杨家位于宜宾大山深处  图源:红星新闻

后来,成都医学院李老师向红星新闻证实了杨正贵的说法,“家属随时可以来领取杨家珊的骨灰,但是没办法给他送回去。

李老师说,目前我国没有针对遗体捐赠后续处理制定法律法规,一般是根据家属的意愿进行处理。李老师说,杨家珊的遗体用于医学教学活动,时间长达两年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18年下半年,成都医学院根据登记表上的信息,联系上杨家海,其同意火化。

李老师表示,接收遗体的成都医学院是教学科研机构,不具备将骨灰送回筠连老家的能力。但是,如果家属不能及时领取,医学院可以临时保管。“杨家珊的弟弟、亲戚都在外地打工,他们返家经过成都时,可以顺道领取骨灰。”李老师说。

如今,这番回复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成都医学院此举,不仅会让杨家珊的亲人们寒心,也足以让怀揣善心的人们望而却步。返还骨灰的仪式感,还是有必要的。

“即使借用一把尺子,用完了也应该还回去,而不是让人家自己来领,更何况是遗体(骨灰)。”陈毅萍也表示,此事在筠连网友中引发了激烈的讨论,网友们呼吁遗体接收、处理、返还能有法可依,能更加人性化,尽量照顾遗体捐赠者家属的感受。

从四川省红十字会资料显示,目前四川尚未出台遗体捐献条例,对于使用后的遗体骨灰如何交接没有明确依据,“既没有规定接收单位送,也未规定家属自己去取。”省红会相关人员表示:如果杨家珊家属确实不方便自行领取,省红会可以协调一下,争取把骨灰送回她老家去。

据红星新闻梳理,全国各省的遗体捐赠条例中,对于遗体捐赠的善后事宜并无统一规定。上海遗体捐赠结束后,有火化的规定,但并没有“关于是否负责送回家,由哪个机构负责”等的规定。山东规定利用完毕的遗体,应当由接受单位整仪后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并承担遗本的运输费、火化费等相关费用。

5月21日晚,成都医学院发布微博回应了此事。微博称,他们获知后,立即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核实,并积极与当地红十字会沟通。学校在了解情况后,会妥善处理,一定让遗体捐献者家属感受到温暖。学校作为四川省红十字会指定的遗体捐献接收单位,对遗体捐献有细致的管理规定。

对于此事,央视网特约评论员欧阳晨雨于22日撰文评论道,正常而健康的法律关系,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换而言之,享受了什么样的权利就得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善良的宜宾女孩杨家珊为了回报社会,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四川医学院教学科研作为获利者,提供遗体火化、送还骨灰等服务,就是履行义务的应有之义。

就算是四川医学院表示无能为力,她认为,当地红十字会也有法定义务送还骨灰。我国《红十字会法》明确规定,红十字会履行“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职责。这里的“参与、推动”遗体捐献工作,显然不是说说而已。当接收捐献遗体的使用单位表示不具备行为能力时,当地红十字会应当负责起来,绝不应该是以“可以协调一下”,“争取把骨灰送回她老家去”的态度去处理捐助行为的善后工作。

她最后呼吁,善心的放大和延续,需要法治助力。期待有关部门介入处理,尽快让杨家珊的骨灰回家。与此同时,还应不断完善遗体捐助的法规制度,让人性之光烛照人类文明,让善心有处安放。

责任编辑:陆雨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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