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自知携带艾滋病病毒还咬伤法官 涉嫌故意伤害罪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9-07-19 13:46

据正义网7月19日报道,6月17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执行人员在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聚众暴力抗法,其中一拒执人员系HIV病毒携带者。在对其制伏过程中,执行人员刘福清被咬伤,汪一江被抓伤。19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宣传部门了解到,目前咬人者已被批准逮捕。

△法院执行时遭遇暴力抗法

另据微信公号“雨花台区法院”消息,此事源自一起房产纠纷。原告太源公司位于应天大街的某处房产,被一家名为“宝龙”的公司非法占有。太源公司多次协商,可对方就是不搬出,于是诉至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5月,该案判决后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刘福清多次联系宝龙公司经营部负责人,要求其尽快迁出案涉房产,可负责人找借口拖延,不愿配合。

6月17日上午,刘福清与法警、太源公司的律师倪某等5人,一起来到涉案房产处,欲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期间,一位利害关系人宋某与倪某吵了起来,还动起了手,刘福清见此情形,立即与法警上前拉开双方。记者了解到,宋某和太源公司一位股东是亲属关系,他曾私自将太源公司一处房产租给了宝龙公司。

一直在旁的宋某儿子见其父亲被执行人员控制,心中怨恨不满,为帮助其父亲摆脱控制,一怒之下抓起执行人员刘福清的胳膊狠咬一口,并当场扬言自己是艾滋病患者,现场群众立即陷入混乱与恐慌中。

宋某父子立即被带回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局进行谈话。经查,宋某儿子确于2016年10月被诊断为HIV病毒携带者,并长期接受相关治疗。

△法官刘福清被咬伤

因二人煽动亲友暴力抗法、接连伤人的行为极其恶劣,造成群众恐慌,法院依法对二人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同时,宋某的行为因涉嫌触犯拒执罪、妨害公务罪将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其子明知自己携带艾滋病毒,仍故意咬伤、抓伤执行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也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被HIV病毒携带者所伤的执行人员刘福清、汪一江经检查健康无碍,未感染艾滋病毒。

责任编辑:何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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