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激光枪”碰上警察,香港浸大学生会长被捕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8-07 20:31

【综合/观察者网 童黎】

在近期的香港骚乱中,“激光枪”已经成了激进示威者惯用的武器,可随时致盲警察眼睛。

昨(6日)晚,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方仲贤被休班警员发现可疑及截停搜查,随身被检获10支18厘米长“激光枪”。警方随即以涉嫌持有攻击性武器罪将他拘捕,方仲贤却自称不适跌坐在地上,后由救护车送院治疗。当晚即有数百名“口罩党”包围警署,叫嚣“放人”,深夜被催泪弹和防暴警驱散。

7日下午,警方还向记者现场示范了查获的“激光枪”,纸张数秒就被烧穿冒烟。警员还听到方仲贤向店家点名要高性能的“激光枪”。

纸张冒起白烟  视频截图

据香港《文汇报》8月7日报道,6日晚7时许,方仲贤在深水埗鸭寮街近北河街一排档,被5名休班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警员发现可疑。

休班警员随即上前表明身份,但方仲贤一言不发并企图逃走,被警员迅速截停搜查。

警方在方仲贤所携胶袋内检获10支“雷射笔”(激光笔、指星笔),每支长约18厘米,遂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罪将他拘捕。方仲贤情绪激动并与警员争论,声称自己购买激光笔只为观星之用,又报称不适跌坐在地上,最终由救护车送院检查。

图自港媒

之后,浸大校长钱大康及副校长周伟立到医院了解事件。

据星岛日报报道,钱大康表示,方仲贤本身有哮喘,目前情绪及精神都不错,有律师陪同,现商量下一步决定。

钱大康还强调,最重要的是方仲贤的身体状况,以及他能有一个公平的处理,现正等候医生决定方仲贤能否录口供。由于不清楚事态发展,他暂不评论。

而浸大发言人则称,大学正了解事件,学生事务处职员已在医院,并会提供所需协助。

6日晚,“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周学贤就此案表示,攻击性武器在法例上的定义有不同演绎,如果一些物品本身并非用作攻击性用途,但被人用作攻击他人,这类物品便成为攻击性武器。

他指出,在近日的多次暴力冲突中,有人尝试用激光笔照射警员,有警员被射后眼部不适及受伤;警方根据截查男子时的反应及其购买激光笔的数量,合理怀疑其涉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所以作出拘捕。

被激光照射的警察 视频截图

另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对于近日一连串的暴力冲击行为,香港警方予以强烈谴责,并指出激进示威者由以往现场“就地取材”,使用水瓶、拆砖等进行攻击,升级为了8月1日在“武器库”中搜出的烟雾弹和汽油弹等武器。

同时,警方留意到,网上一些激进言论竟然教人使用燃烧弹、仿制枪甚至“强力激光炮”(即暴力示威者使用的激光笔,观察者网注)等。而在之前的示威活动中,警方已经搜捕出仿制枪。

香港警方公布的仿制枪和“强力激光炮”图片 图自港媒

针对方仲贤被捕一事,6日晚8时许,数百激进示威者包围深水埗警署,叫嚣“放人”,导致警署报案室一度需要落闸。

有人用激光笔照向警署 图自港媒

总督察沈立志出面向包围者说明情况,并承诺每15分钟更新情况。其间有“口罩党”在警署外墙喷写侮辱性字句及击打铁闸。

晚上11时15分,警方施放十多枚催泪弹,并出动防暴警到场驱散激进示威者。

图自港媒

据“巴士的报”报道,现场有多人被制服及按在地上拘捕,其中沙田区议员黄学礼也涉嫌袭警被捕。

图自港媒

7日下午4时,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谢振中总警司、警察公共关系科江永祥高级警司及“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李桂华高级警司召开记者会,回应警方昨晚在深水埗拘捕20岁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方仲贤,警方搜出10支“激光枪”一事 。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在记者会现场示范了“激光枪”,将其照射向展板上的纸后,数秒后即出现轻微白烟。

纸张冒起白烟 图自港媒

警方指出,示范不能持续太久,否则有可能点燃纸张。这些不是坊间所称的“激光笔”,而是“激光枪”。

李桂华表示,昨晚便衣警员在深水埗购买电筒套,遇上方仲贤在排挡指明要高性能的“激光枪”,商贩现场示范并传出烧焦味,于是方仲贤一口气使用4200元港币购买10支“激光枪”,并且随身带走,疑犯在警员查问用途下拒绝回答、逃脱,情况相当可疑,于是作出拘捕。

警察检获的“激光枪” 图自港媒

被问及示威者使用鸡蛋及雨伞攻击警员,将来会否也被当作武器,李桂华称,假设有人买两盒鸡蛋,警员查问为何买鸡蛋,如果对方拒绝回答,这些情况警员不会认为是攻击性武器。

他还强调,有关商品涉嫌违反商品条例,已经将案件转交海关跟进;至于为何认为是攻击性武器,《公安条例》列明攻击性武器是指“任何被制造或改装以用作伤害他人,或适合用作伤害他人的物品”,自6月开始不少警员受伤、录像机感光功能出现故障,警员非常有理由相信这是攻击性武器。

谢振中则说,昨日有示威者包围深水埗警署要求释放一名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男子,有示威者破坏喷黑警署外墙,扔砖、玻璃及损坏警署闭路电视及窗等,严重危害警员及在场人士安全,还可能伤害附近市民,警方施放催泪烟进行驱散。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通报称,警方昨日行动共拘捕9人,包括7男2女,年龄介乎20至45岁,涉嫌非法集结、阻碍公职人员进行职务、藏有攻击性武器等,另外有7人今日被检控送上法庭。

据香港“东网”报道,浸大学生会7日在校园内发起集会,约400名学生、校友、教职员及大专院校学生等参与,浸大校长钱大康及副校长周伟立出席。校长钱大康表示,昨晚知道学生被捕及入院后已到医院了解,当时方仲贤情绪已稳定,称颈部痛楚。

针对有学生质问其立场、会否谴责警方“滥捕”等,钱大康回应表示,不赞同任何暴力,无论警方还是示威者,但拒绝应学生要求公开“谴责”警方暴力,“买(雷射笔)无问题,用就有问题。”

《文汇报》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公安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任何人如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在任何公众地方携有任何攻击性武器,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或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童黎
香港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中国电车给美国普通消费者带来希望,老牌车企难眠”

再干6年,普京能带出一个强大的俄罗斯吗?

芬兰企业力推中企参与:别谈政治,中国技术遥遥领先

普京得票超87%,就中俄关系、台湾问题表态

“几乎没男人了,人们像狗一样当街被抓去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