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谈新LPR机制:有一点是肯定的,房贷利率不降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8-20 11:20

(观察者网讯)

上周末刷屏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8月20日正式施行。如市场所料,改革后的1年期LPR利率迎来了久违的下调。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5%(此前为4.31%),5年期以上LPR为4.85%。

同样是在今天,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指出,房贷利率由参考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但最后出来的贷款利率水平要保持基本稳定。

他进一步补充道:“具体怎么操作,过几天人民银行将会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公告,有一些细节现在我们还正在调研,调研以后再明确。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房贷的利率不下降。

图源见水印

老LPR“横盘”达16个月

此前,由于与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挂钩”,LPR报价缺乏弹性,并导致其横盘在4.31%长达16个月。

因此,此番LPR下调被看作是贷款利率并轨的重要标志性事件,为贷款利率的进一步下行打开空间。

在谈到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的时间节点、背景和意义时,刘国强提到:“(虽然)我国的贷款利率上下限已经放开,但仍保留存贷款基准利率,存在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影响货币政策有效传导,一定程度弱化银行之间的竞争。”

譬如,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特别是个别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如0.9倍)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

因此,这位副行长指出:“虽然市场利率下来了,但是贷款利率的‘地板’比较硬,下降幅度相对较小。这是目前市场利率下行明显,但是实体经济感受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迫切解决的核心问题。”

回顾LPR的历史,自2013年10月正式建立以来,该机制在银行贷款利率定价中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不过,原有LPR存在的问题包括:报价行只有全国性银行,期限品种只有一年期一种,报价行在报价中主要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

“推进贷款利率并轨,着力点是要培育更加市场化的利率基准。”因此,刘国强总结道:“LPR是由报价行报出本行最优质客户贷款利率,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发布的利率,能够更好地反映信贷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向贷款利率的传导。”

另外,刘国强还提到了LPR改革的国际环境。

虽然“从国际背景看,近期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美联储7月31日降息25个基点,还有20多个经济体央行先后降息,全球央行进入降息周期”。

但他指出,中国离“直接到市场上买债”、“零利率”都很远。而且,中国的经济没有通缩,市场利率已经明显下降,目前已经到了一个基本合理的水平。

因此,“所以用市场化改革的办法推动,把前期降低的市场利率传导成为降低实体经济信贷利率,这既符合近期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国际货币政策变化的总体趋势。”刘国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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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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