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特赦15858人!出狱的他们究竟是什么心情?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
2019-09-23 20:10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9月23日文章)
京沪高铁,贯通祖国南北大动脉,王某荣没曾想到,自己二十多年前为这条高铁的付出,开启了自己的特赦路。
“我只能用‘感恩’二字来表达此时的心情!”得知自己被确定为拟特赦对象,王某荣难掩激动。
感恩,这两个字不仅是王某荣的心情,也是所有特赦人员的心声。自6月29日习近平主席签署发布特赦令,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政法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指导,依法积极稳妥做好特赦实施工作。
截至9月12日,全国法院共裁定特赦罪犯15858人,特赦实施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颁发荣誉的五个部委“全都没有了”
不错放一人,让特赦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是特赦必须达到的法律效果。
王某荣今年65岁,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自2014年11月服刑至今。此次特赦部分罪犯的第三类条件规定: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过较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从新闻上了解到特赦的消息后,王某荣的家人立即向王某荣服刑的河南省第一监狱寄去了一张荣誉证书。
可收到这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证书,监狱特赦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组犯了愁:二十多年前的这份证书,由五个国务院部委联合颁发,而这五部委,现在“全都没有了”。
这要从王某荣获得的荣誉说起。
京沪高铁建成通车于2008年,但研发攻关却早在18年前就已启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已开展对这一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当时年富力强的王某荣正是该研究课题组中的一员。
这个课题组由当时的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和铁道部共同组成,负责对京沪高铁的技术、经济等重大问题进行前期研究,并形成了详尽的研究报告,为京沪高铁的立项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这份报告,也给王某荣带来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荣誉,证书由组成课题组的五部委联合颁发。而这五个部委,已经在二十多年来的国务院历次机构改革中均已撤销、并转,不复存在。
为了核实荣誉证书的真伪,河南省第一监狱成立了工作组,3次赴北京,历经十余天辗转多部委,这才得知相关材料存放于国家发改委的一个下属部门。在该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工作组的民警在档案室里整整找了两天,终于找到了王某荣获奖的原始文件,确认了证书的真实性。
(图:档案室示意图,图片与案件无关。)
经过了社会危害性评估、特赦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公示程序,目前监狱已经提请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王某荣最终能否经过特赦走出高墙,还需要法院对现有证据再次审查,依法审判。
王某荣的特赦案件是各地政法机关严把办案质量,坚守法治精神的缩影。国家主席特赦令公布后,中央政法委即召开全国特赦实施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牵头成立特赦实施工作协调小组,推动部门协作、地区联动、军地配合,形成特赦实施整体合力。各地参照建立了省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特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专题会、制定文件、方案等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中央部署落地见效。
在特赦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安机关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待交付执行罪犯和正在单独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开展拉网式逐一摸排。
全国监狱共派出调查组2000多个,投入警力8000余人次,走访档案馆、史料馆,相关部门、企业、单位7000余家,调取各类证据材料10000余份,为案件办理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出狱后我和过往自己的犯罪行为彻底划清界限,永不再犯罪,同时不给家庭添负担,不给国家添麻烦,我还有一技之长,还能从事经济金融知识的业余教育工作,通过劳动保证生活自足。”65岁的王某荣已经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
国家不会忘记每一个人的功劳
在和平时代,在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特赦充分彰显出国家的执政自信。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裁定如下:对罪犯林某予以特赦。”
7月21日,在广东省从化监狱内的审判庭上,林某目不转睛,聆听着法官宣读裁定书上的一字一句,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
林某上世纪80年代曾经受战火洗礼,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2017年,因为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如今,他因为曾经的英勇作战经历而成为特赦的受益者。
在笔录和送达回证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林某再难掩心中的激动,哽咽着说:“感谢习总书记,感谢党,没有忘记我们这些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人。”
走出高墙,林某和前来迎接他的儿子紧紧相拥,儿子感慨:正是因为当年父亲参军报国,为国家作出过贡献和牺牲,才有今天的宽大处理。
为保证特赦实施依法开展,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经深入调研,制定了《决定》实施办法,明确了特赦实施的指导思想、适用条件、实施步骤等,对9类罪犯具体认定标准、证明材料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办理特赦案件提供了具体政策指引。
在案件的审理方面,全国各相关法院法院按照政策指引,严格把握特赦基本原则、特赦适用范围、特赦实体条件和案件办理程序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特赦案件。每一起特赦案件都由专门的审判团队办理,院庭长承办,真正起到带头作用。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细致审查证据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证据材料,提出补充意见,经补充后证据仍不足的,不予特赦。
以严格公正司法,确保特赦的政治效果落到实处。检察机关实行全程同步监督,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列席会议、实地调查、询问讯问等方式,将监督工作贯穿于特赦案件的报请、审理、裁定全过程。截至9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提请特赦案件23211件,纠正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特赦不当案件342件,有力保证了特赦实施依法进行。
北京二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辉是该院特赦案件审判团队的一员,在办理多起特赦案件后深有感触:“只有依法、准确、及时,才能真正体现我国的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树立国家开放、民主、法治、文明的国际形象。”
“特赦让我对自己的罪行更加悔恨”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慎刑恤囚、明刑弼教,体现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体现仁政的温度。
“我想尽快回到年幼孩子身边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弥补这些年对家庭的亏欠,自己一定会以实际行动来报答党和国家。”中秋前夕受到特赦后,杜某芳向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的民警坦露了心声:“通过特赦能提前释放回家,对自己的罪行更加愧疚,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社会,对不起亲人。无比感恩……”
杜某芳2017年4月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丈夫早逝,一对龙凤胎尚未成年,孩子们的成长时刻牵动着杜某芳的心。
服刑期间,学会了一手出色的缝纫技术,这让她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信心。她说,自己一定能用自己的双手和劳动创造更好的生活,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做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母亲。
(图:女服刑人员被宣读特赦决定现场,配图与文章内容无关。)
监狱与安置帮教机构早早进行了对接,社区给监狱的回复更让她吃下一颗“定心丸”:我们社区一方面会加强对她的法治教育,增强其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要协助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她解决实际困难,让她早日融入社会,回报国家的关爱……
相似的一幕也出现在陕西女子监狱。
9月11日一大早,马某收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对她做出的特赦裁定书,眼里闪着喜悦的光。2009年,马某因与丈夫争执,失手将其伤害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0年来,马某积极参与狱内各类活动,努力完成各项改造任务,获得两次减刑。今年又通过了中国民族乐器笛子社会等级水平四级考试。但是面对被特赦后的生活,马某一开始还是有些担忧:10年了,老人年龄大了,孩子可能跟自己也生疏了……
陕西省女子监狱结合马某多年的表现和家庭状况以及所学技能,为她进行了出监规划,联系了多家用人单位,最终和西安一家演出团体达成初步就业协议。
特赦工作实施以来,各地安置帮教机构按照司法部部署,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支持,做到每名特赦人员的安置帮教都有预案、有措施。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特赦人员社会救助、就业援助和落户入学政策,帮助特赦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
把党中央的重大政治举措、法治举措落到特赦的每一个细节,让温度传递到每个特赦对象的心里,燃起他们在人生大路上笔直向前的动力。
走出监狱的马某说,监狱为了我,能想到的都想了,“对未来,我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