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在义务教育教材中有机融入金融知识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0-17 19:48

教育部网站10月16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95号建议的答复”,就“关于在中学阶段引入金融公共课程提高金融素养的建议”收悉,并经商中国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加强中学生一定的金融知识教育很有必要,近年来,教育部积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多种形式推动金融知识教育,特别是加强相关课程教材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明确国家规定课程的教育要求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典型案例和相关法治知识教育,重点增强学生对公民财产、家庭投资等相关金融知识的了解。如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学生“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结合学生家庭的投资活动,通过投资风险知识教育、诚信教育以及模拟简单的投资活动等,让学生了解投资可以增加财富,同时又具有一定的风险。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要求学生知道,遇到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陌生网站要求登记银行卡信息等金融诈骗行为时,要提高警惕,防治被骗。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重点进行国家经济制度和生活中财经基础知识教育。如2017年修订的思想政治中“经济与社会” 必修课程,要求学生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现象,重点学习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背景,我国的货币政策、信用制度,外汇与汇率、人民币国际化等内容。在必修课程基础上,设置了“财经与生活”“国际政治与经济”选修课程,为有兴趣的学生提供了进一步拓展学习的机会。如“财经与生活”重点包括货币与市场、收入与支出、投资与理财、企业与就业等内容。普通高中数学课程在必修内容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教学中引入教育贷款、购房贷款等具体实例。在此基础上,选修内容“经济数学模型”教学中,要求学生“通过对存款等实际问题的分析,抽象出复利模型;通过对住房贷款等实际问题的分析,抽象出等额本金付款模型。了解这些模型各自的特点,能用这样的模型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此外部分高中学校还开设经济类校本选修课程,供有志于未来学习经济类专业学生选择修习。比如“青年理财”“模拟学生公司”“学生创业大赛”“价格调查”“消费调查”“哪些行为应当被纳入信用体系”“人民币的国际地位”等,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利于学生金融素养培养的案例。

二、与金融机构合作在各地推进金融知识教育

教育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采取多种方式共同推进金融素养教育。一是与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各地开展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在上海、广州等地将金融教育纳入地方中小学课程设置,编制了《理财教育系列读书》《金融理财知识教育读本》等。浙江教育厅与证监局建立合作机制,将金融知识纳入浙江省地方课程教材《人·自然·社会》,四川证监局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编写《国民金融教育之青少年五德财商系列》(初中段)在部分中小学试用。截至2018年末,已有三个省教育厅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在全省范围内推开金融知识教育工作。二是与证监会2019年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等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证监发〔2019〕29号),提出面向学生开展投资者教育的主要举措。

近期,教育部结合义务教育课程修订工作,已商请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提出义务教育阶段金融教育的知识要点,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在课程教材中有机融入金融知识,切实为提升学生金融素养提供重要保障。

责任编辑: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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