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凶杀人遇上层层转包:人没杀成,6人都被判刑

来源:广州日报

2019-10-18 17:11

5年前,一房地产公司老板被人出200万元雇凶暗杀,而这单“暗杀生意”被转手4次之后终于败露……这段看起来像电影剧本的“桥段”其实是个真实的案例。

据广州日报10月18日报道,今天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终审宣判,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二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回顾——

2012年8月,被告人覃佑辉投资参股两家公司;2013年,被害人魏某因合作纠纷对这两家公司提起民事诉讼;2013年10月,因担心自己的投资亏损,绰号“十四哥”的柳州籍商人覃佑辉,出资200万元雇凶暗杀魏某!

这单“暗杀生意”被转手四次,先后涉及5名嫌疑人。他们分别是奚广安、莫天祥、杨康生、杨广生和凌显四。

极具戏剧性的是层层雇佣之后“暗杀”酬金从200万元先后减少到100万元27万元20万元10万元

凌显四回忆说,接到“暗杀任务”后,他思来想去,觉得这10万元酬金太少,一旦败露要赔上一辈子划不来。

于是,他想出一个点子:找到暗杀对象坦白,让他配合伪造现场,然后把10万元酬金骗到手……

道明真相——

2014年4月28日,凌显四联系上魏某,双方电话约定在南宁一咖啡厅见面。

凌显四向魏某告知了有人出资10万元要将其杀害,并让魏某配合照了一张手被反绑的照片,称用于向上家交差……

相约演戏——

挂了电话,魏某公司的几个副总、职员都说,那家伙肯定是编个故事来讹钱的。但是,魏某认为,如果对方开口要钱,那就是个编故事来讹钱的,可是对方没说要钱,这就奇怪了。

按照约定时间,魏某带着几名公司职员赴约。来者是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身高一米六几,走在街上就是一个路人甲。这跟魏某在电影里看到的身材高大、武功高强、目露凶光的职业杀手形象相去甚远,不免半信半疑。

策划“被谋杀”——

来人拿出自己的身份证说:“你看,这是我的身份证。我叫凌显四,绰号阿四,你们可以叫我阿四。”接着,凌显四拿出一部白色手机交给魏某,说这是雇他的人给的。只见里面有一张白纸写着两个车牌号的照片以及魏某被偷拍的户外活动照片。魏先生吃了一惊,有点相信对方不是编故事了。

凌显四说:“为这区区10万元,我不想杀你,但你要配合我拍照,让我拿回去交差。之后,你关掉手机,外出躲避一阵子。否则,今天我不杀你,我的老板也会雇其他人来杀你的。”

思来想去,魏某同意了。于是,他配合凌显四,拍了一张他被封堵嘴巴、反绑双手的照片,整个过程都被魏某的公司职员全程用手机录了下来。之后,魏某关掉手机,飞赴上海照顾患病的老父亲,“失踪”了十天左右。

查找真凶——

从上海回来后,魏某想法查找雇凶杀人的幕后主使,但无结果。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持续了三个月后,他方觉不是长久之计,于2014年8月4日来到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了警。

刚开始,警方也有点怀疑这是编故事。后来,警方顺藤摸瓜,一路追上去,逮了几名犯罪嫌疑人,民警严肃地告诉魏某“这事是真的”。

法院宣判——

2019年10月17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覃佑辉、奚广安、杨康生、杨广生、莫天祥、凌显四犯故意杀人罪抗诉案进行终审宣判。

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原审被告人覃佑辉有期徒刑五年、判处原审被告人奚广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原审被告人杨康生和杨广生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原审被告人莫天祥有期徒刑三年、判处原审被告人凌显四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原审被告人覃佑辉、奚广安、杨康生、杨广生、莫天祥、凌显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上述六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责任编辑:李天宇
刑事案件 广西 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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