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同伙”再被捕,涉闯入政府总部案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1-01 18:44

(观察者网 讯)

10月31日,反对派组织“香港众志”在脸书发文称,该组织主席林朗彦因“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案”到长沙湾警署报到。当晚报到时,港岛区公众活动调查队现身,称他涉3月15日闯入香港政府总部案,并以“普通袭击罪”将其拘捕。

林朗彦 图自“东网”

林朗彦曾于9月3日在香港机场入境时被拘捕,当天下午就被带到东区裁判法院审讯。

因涉嫌参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林朗彦与“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成员周庭一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林朗彦获准以现金一万元(港币,约合8982元人民币)保释外出,但他须遵守宵禁令,居住在上报地址,期间不得离港,每星期两次到所属警署报到,并且不得踏入警察总部一带。该案件同样将在11月8日再审。

就在10月31日报到期间,林朗彦再次被拘捕,而这次被捕的原因要追溯到今年3月15日。

据香港“东网”10月31日报道,当天,一批“香港众志”成员及岭南大学学生企图冲入政府总部东翼大堂,一度与保安推撞,其中3名“众志”成员及2名岭大学生成功闯入静坐并堵塞大堂,期间一名女保安员受伤。

警察接到报案后抵达现场,以涉嫌“强行进入罪”,拘捕了年龄介于18岁至58岁的4男5女警方事后共拘捕9人。

随后,该案件由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跟进调查。警方结案后改控林朗彦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将于11月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

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曾在8月30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警方早已表明,对违法暴力事件,必定追究到底,现在正贯彻始终,按当日承诺,逐步并逐个将涉及违法暴力人士绳之于法。他强调,一有足够证据便会做出拘捕行动。

责任编辑:赵挪亚
黄之锋 香港 示威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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