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魏传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11-05 13:17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11月5日消息,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魏传忠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于2019年9月17日交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传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魏传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魏传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中国检验检疫学会(2018年12月更名为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魏传忠简历

魏传忠 资料图

魏传忠,男,1954年4月出生,山东阳谷人,1977年8月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198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

1975年9月至1977年8月在山东农业大学林业专业;

1977年8月至1978年10月山东聊城地区林业局技术员;

1978年10月至1984年9月任山东聊城地区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干事、科长;

1984年9月至1987年4月任山东聊城地委办公室秘书;

1987年4月至1988年10月任山东聊城地区结核病防治院副书记;

1988年10月至1995年2月任山东聊城商检局副局长、局长兼党组书记;

1995年2月至1998年10月任国家商检局办公室主任兼中国商检报社负责人;

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任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主任;

2000年4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0年9月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4月至2014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连政
反腐倡廉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我们美国说要做的事,中国人已经做到了”

荷兰“拼了”:阿斯麦,别走!

“嫌犯从乌克兰获大量资金和加密货币,有确凿数据”

美方对俄隐瞒了部分信息?克宫回应

这条中马“一带一路”重点铁路项目 “或延伸至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