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空子!台湾人抢劫香港店铺后当天返台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1-06 13:08

【编译/观察者网 郭涵】

继在台湾杀害女友、引发“修例”风波的港人陈同佳后,又一名罪犯因港台两地缺乏引渡条例而逍遥法外。

《南华早报》周二报道,10月6日,一名台湾男子在香港抢劫价值99万港币(约合88.6万人民币)的手表,并于同日逃回台湾。

但由于港台两地缺少引渡条例与正式司法互助关系,除非该疑犯返回香港,否则不太可能会被起诉。港府消息人士认为,疑犯很可能是意识到了这个漏洞,所以才选择在香港作案。

9月初,香港特区特首林郑月娥宣布撤回“修例”。10月23日,特区立法会正式撤销了《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南华早报》

据南早援引警方声明,这名台湾男子10月6日上午抵达香港后,假扮顾客进入尖沙嘴么地道一家钟表店,用疑似手枪的武器威胁店员并抢走两支手表,总价99万港币(约合88.6万人民币)。

店员随即追至店外并与疑犯扭打,期间“武器”掉到地上,事后被证实为气枪。疑犯最终沿着河内道方向成功脱逃。

警方搜索了附近区域,但未能发现其踪迹。调阅监控录像后发现,他已直接乘出租车前往机场。一名执法人员称,“疑犯在抵港的当天就乘飞机逃回台湾。”

而航空公司确认,疑犯持有台湾旅行证件。据悉香港警方曾试图联络台当局以确定其身份。

港府消息人士承认,除非疑犯返回香港,否则很难提起诉讼。

“疑犯在台湾仍是自由人,因为按照当前机制,特区政府无法请求台湾当局将其逮捕并送回香港审判。”

他说,由于两地之间没有司法互助合作,警方无法将监控录像等证据交给台当局。他还认为,这名疑犯可能是意识到了这个漏洞,所以才选择在香港作案。

南早指出,这是继在台湾杀害女友、引发“修例”风波的港人陈同佳后,又一名罪犯因港台两地缺乏引渡条例而逍遥法外。

陈同佳走出监狱 图自港媒

陈同佳10月23日出狱前曾表示,愿意前往台湾“自首”。而台当局却百般推脱责任,声称陈同佳不符“自首”要件,22日又改口称,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来台受审。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23日指出,台湾当局因政治考量,对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自愿到台自首诸多阻挠,并试图将责任推卸给特区政府。台方行为是不负责任和违反公义的。

而上述接受采访的政府人士也说:“有关案件并不新鲜,但陈同佳案可能引起了台湾罪犯的关注,他们意识到如果在香港犯罪并及时逃回台湾,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中时电子报”援引台湾“刑事局”说法称,昨日已同香港警方接洽,并初步获得了相关资讯。根据《港澳条例》规定,疑犯触犯3年以上刑责,台方依法有追诉权,正全力侦办追缉。

责任编辑:郭涵
香港 台湾 抢劫 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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