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证实:警务处委任特别任务警察以加强警力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1-14 18:23

(观察者网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11月14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警务处处长已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245章)第40条,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务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为齐心协力共同遏止暴力,特区政府各支纪律部队(包括海关、消防处、政府飞行服务队、入境事务处及惩教署)均在自己份内的工作尽最大的努力,支持警队依法止暴制乱。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由于过去多月的动乱持续,规模庞大及在多区同时发生,加上暴力程度严重,警方前线人员人手需要加大支持。经考虑后,当局认为根据《公安条例》第40条的委任机制,安排其他纪律部队的合适人员分担或参与部分警务工作,可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警务处会先以试行形式,安排委任不多于100名惩教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该些人员熟悉使用防暴装备并且在日常工作负责相关职务,并愿意担任特别任务警察。

发言人补充:“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的运作需要,是次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惩教人员将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所指定的政府处所,职责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相关惩教人员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期间,将暂时由惩教署以非全职形式借调至警务处,执行特别任务警察的职务。就此,惩教署会通过灵活调配工作,配合有关安排。

视乎警务处的人手需要及社会活动的发展,政府不排除日后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纪律部队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分担警队的压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截图

据香港“东网”11月13日报道,特区政府早前研究按现行法例,由特首授权警务处处长委任其他纪律部队自愿人士担任“特别任务警察”。消息指出,惩教署将会是首个参与的部队,且由有“惩教飞虎队”的区域应变大队的部分成员率先打头阵,由于该队伍有多次在监狱平乱的经验,相信有助警队止暴制乱,最快于本周内开始试行。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40条,特首可授权警务处处长,书面委任任何自愿人士为“特务警察”。据悉,政府经研究及咨询各纪律部队意见后,获一定反应,多个部队均有自愿人士参与,希望协助警方对付暴徒,其中有在监狱平乱经验的惩教署,素有防暴训练,故成为首支加入“特别任务警察”的部队,部分惩教飞虎队成员将借调警队,最快本周加入防暴工作。

惩教飞虎队 图自香港文汇报

据悉,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运作的需要,主要负责守卫警方指定的政府处所,当中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有关人员将暂时借调到警队,执行特务警察的职务。

惩教署16年9月成立区域应变队,负责押解高风险在囚人士及应付紧急事故。数据显示,区域应变队又称惩教“飞虎队”,入队前惩教职员需完成为期11周的战术专业证书课程,教授专业战术训练、战术导师培训及枪械使用等。

区域应变队因需应对高危在囚人士,故会配备低致命武器;除有日常装备如胡椒泡沫喷剂、伸缩警棍等,他们必要时会有电筒形的胡椒发射器、手枪形胡椒发射器、可装备催泪弹及橡胶子弹的防暴枪、布袋弹长枪,也可能配备点.38(英寸)口径手枪。

责任编辑:于文凯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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