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前法官:暴徒就是犯罪分子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1-16 20:42

(观察者网讯)

那些所谓的“民主的示威者”就是“犯罪分子”,香港终审法院前法官列显伦5日在接受香港媒体的采访中直言。

列显伦出生于香港的欧亚混血家庭,1992年进入司法机构,1997年成为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之后出任非常任法官。

列显伦在采访中说:“这些不是普通的犯罪分子,因为普通的犯罪分子强行入侵处所和摧毁财产,见到警察就跑。而这些犯罪分子却会同警察对抗,他们寻求对抗。”

主持人就此问到:“你认为他们是犯罪分子,而不是要求民主的示威者是吗?”

“他们在犯罪,你能看到,”列显伦说,“挥动铁棒、打砸东西、向警察撒投掷燃烧弹等东西,这些毫无疑问是犯罪行为。”

港媒视频截图 下同

说到这里主持人也承认,根据法律,这些暴徒显然是在进行犯罪行为,“但他们觉得自己有怨气,这样可以被原谅吗?”

列显伦反问:“你相信法治吗?”主持人回答,“是的,我相信”。列显伦接着补充道:“那,他们就是犯罪分子。”

主持人紧接着提问,一位前刑事检控员说过,不管多年幼,即使十一、二岁,都要拘捕他们、检控他们并判监,这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吗?

列显伦说:“法律铁面无私,但可以有同情心。当有人犯罪后被判刑,可能有可减轻罪责的情节,判刑可以很轻,但定罪问题不容妥协。”

对于黄之锋对外宣称自己“参选资格被褫夺”的说法,在采访中,列显伦表示“从他(黄之锋)的声明里,你就可以看出他的观点有多扭曲。”

“北京和他被取消区议会选举的参选资格完全无关,纯粹是香港法律的运用。我只是针对(黄之锋)这个观点,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啊,完全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列显伦补充道,“我想相较于黄之锋先生,中央政府有太太太多的事情要处理了,要为13.5亿人负责,要处理很多问题。”

对于香港问题,列显伦表示,“我觉得我们有点膨胀,搞得好像我们是宇宙中心,北京现在想插进来一脚一样。”“得了吧,大家现实一点吧。”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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