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就《禁蒙面法》被裁定“违宪”提出上诉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1-26 10:11

(观察者网讯)

针对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及《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违宪”,香港特区政府11月25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综合《星岛日报》、《文汇报》等报道,特区政府25日下午4时许向法院递交文件册,要求推翻原讼庭裁定《禁蒙面法》“违宪”的决定,并希望获批上诉许可。

文件中指出,特区政府在现时香港暴力乱局中,有合理必要性去应用《禁蒙面法》保障守法公民,而且《禁蒙面法》所限制的权利及自由属于“有限度”,也不会限制参与合法集会的市民的权利。

文件还指出,决定现时局势是否符合“危害公安”的定义仍有很大的斟酌余地,希望上诉庭接受《禁蒙面法》在香港“危害公安”局势有增无减的情况下是“属于必要的”。暴力示威增加了前线警员的工作压力及人手紧张,而到处破坏及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士的私隐权无须被保障。

香港特区政府10月初宣布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游行,包括非法集会、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违例者最高可监禁1年,罚款2.5万港元。

《禁蒙面法》颁布后,反对派24名立法会议员及“长毛”梁国雄随即入禀高院申请司法复核和临时禁制令,高院法官10月6日开庭听取申请人和政府方的初步陈词后,决定受理司法复核申请,但拒绝颁发临时禁制令。

11月18日,高等法院裁定现行的《禁蒙面法》“违宪”,引发舆论哗然,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呼吁特区政府提出上诉。港澳办则指出,香港高院有关裁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22日下午,案件在高等法院就解决方法及讼费作聆讯,代表政府一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要求法庭临时暂缓裁定《禁蒙面法》“违宪”的决定,让《禁蒙面法》继续有效直至政府上诉至终审法院有上诉结果为止。 高院法官当天宣布《禁蒙面法》及《紧急法》“违宪”及《禁蒙面法》失效,但同时批准《禁蒙面法》在终审法院上诉有结果前短暂时间继续有效执行。《禁蒙面法》暂时有效直至11月29日。

责任编辑:王恺雯
香港 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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