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一审被判刑18年
来源:新华网
2019-12-02 11:33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一审判决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图为宣判现场,图源见水印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原内蒙古电视台台长、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该单位非法收受回扣人民币124万余元,其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价值人民币39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被告人赵春涛为泄私愤,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二级;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的职务便利,不依法履行职责,阻挠、干扰纪检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工作,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春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成立,应数罪并罚,依法惩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被告人赵春涛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记者刘懿德
专题
依法治国
周焯华跨境赌博犯罪集团骨干所涉案件一审开庭
2022年08月12日制作售卖使用虚假行程卡、健康码...公安部亮剑
2022年08月08日小编最近文章
02月22日 08:22
缅甸抗议2人中枪死亡,脸书删除军方主页02月13日 23:42
“大陆若提供疫苗,不要马上拒绝”风闻24小时最热
网友推荐最新闻
东部战区在台岛周边继续演练
莫迪:25年后,印度要成为发达国家
FBI警告:总部收到“脏弹”威胁,有人呼吁“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