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教授杀害同事夫妇,一审被判处死刑

来源:新快报

2019-12-27 13:33

12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谢冬青故意杀人、贪污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谢冬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018年6月29日,广州大学城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院长、教授谢冬青涉嫌持刀杀死同事夫妇,事发后,谢冬青还持刀自残,这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去年6月29日早上7时55分许,在番禺区大学城广州大学的地下停车库内,谢冬青涉嫌持刀伤害两人(一男一女)。接报警后,番禺警方迅速派出警力到场处置,并现场将其抓获。两名伤者经“120”医护人员到场救治,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被谢冬青持刀刺死的罗某、申某为夫妻关系,而罗某是广州大学科研处处长。据广州市公安局此前的通报称,谢冬青对罗某夫妇袭击后,持刀自残,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谢冬青因怀疑自己被停职调查,原因是被害人罗某举报导致的,遂携带水果刀在地下停车场等待。

此外,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6年期间,谢冬青利用担任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领导职务的便利,多次虚开发票并报销,骗取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16万余元。

今年9月3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谢冬青被指控构成故意杀人、贪污罪。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谢冬青怀疑自己被停职调查,是被害人举报所致,2018年6月29日,被告人谢冬青在番禺区大学城某高校地下停车库持刀伤害被害人罗某某、申某某,致两被害人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后被告人谢冬青在现场持刀自残。

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谢冬青利用担任某高校学院领导职务的便利,多次虚开发票并报销,骗取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1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冬青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谢冬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判决宣告后,审判员当庭告知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记者 何生廷)

责任编辑:李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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