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生随女友父亲离校后死亡,警方鉴定:被刺死后焚尸

来源:紫牛新闻

2019-12-28 10:15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紫牛新闻(ID:yzwbznxw)

近日,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一名20岁的学生被女友父亲从学校带走后,被发现死亡。该学生的亲属向紫牛新闻记者表示,他们从警方处获悉,杀害孩子的就是其女友的父亲,不过,警方目前尚未证实这一消息。

从男孩被带走失联,到第三天凌晨尸体在北京朝阳区一栋居民楼的起火现场被发现,这期间发生了什么?根据被害男生家属12月26日拿到的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被害学生牛某杰是被用片刀类锐器刺死后,被他人焚尸。家属认为,学校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目前已委托律师与学校交涉。

同学回忆

女孩父亲从宿舍带走男生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死亡证明书》,被害男生牛某杰于2019年12月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新苑某居民楼的楼梯口发现已经死亡。

因为牛某杰的父亲这两天心情起伏较大,牛某杰的舅舅刘先生接受了紫牛新闻记者采访。记者第一次与其取得联系时,他们刚从牛某杰就读的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出来,正坐在回住处的车上。  

刘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牛某杰“失踪”后,牛某杰同宿舍的一位同学写下一份书面材料交给警方,同时也将电子版传给了牛某杰的家属。

紫牛新闻记者看到这位同学在材料中描述,12月9日上午7点50分左右,大家还在睡觉,突然一名男子进入宿舍,把大家吵醒。男子确认谁是牛某杰后,让他穿衣服下床,并最终将他带离学校。    

该男子进入宿舍后,牛某杰问该男子,“她怎么了?她在哪儿?”但男子并未回答。

牛某杰下床穿鞋时,男子拆下他的一根鞋带,要从背后绑住牛某杰的双手,后被牛某杰挣脱一只手。见牛某杰一直追问女孩的情况,该男子说“我给你一次机会,她就在楼下,你跟我走。”牛某杰于是答应了。

见男子将牛某杰的手与自己的绑在一起带走,同学穿衣下楼,在学校门口追上他们。面对同学的询问,牛某杰说没事儿,让他们先回去。同学不放心,又发微信让有事打电话。

据牛某杰的同学回忆,除了带走他的中年男子,当时一名女孩和其母亲也在楼下。后经证实,这三人分别为牛某杰的女友及其父母。

同一天早晨8点多,远在内蒙古包头的牛某杰的父亲接到一个显示儿子手机号码的来电,但打电话的并非儿子,而是一个中年男子,让他“马上来北京处理孩子谈对象的事”。

牛某杰和女友

监控显示

被蒙面男子绑着手带离学校

接到电话后,担心儿子的安全,牛某杰的父亲没敢耽搁,与牛某杰的舅舅赶往北京。“我们中午12点多从内蒙古出发的,晚上8点半左右到的北京。”牛某杰的舅舅刘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可是他们只收到了儿子微信发来的一个定位信息。

这一定位信息显示的位置在朝阳区呼家楼新苑小区某居民楼,牛某杰的父亲与舅舅一直在小区内边寻找边喊,但因为打电话一直没人接,他们最终没能找到牛某杰。

刘先生记得很清楚,因为联系不上牛某杰很着急,他们连夜从位于北京朝阳区的呼家楼新苑小区开车赶往位于河北的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紫牛新闻记者在百度地图上查询,两地相隔30多公里。

但因为到达学校时太晚了,他们先在学校外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7点多钟,他们找到牛某杰的宿舍,向孩子的室友了解情况。之后,又去调取了学校的监控。

紫牛新闻记者在刘先生拍摄的监控视频截图中看到,牛某杰被带出学校时,一名男子一直紧贴在他身边,这一点印证了同学所描述的“被绑着手带走”。另外记者注意到,画面中的男子戴着口罩,无法看清面部。刘先生表示,该男子前往宿舍时,也是戴着口罩遮住面部。

监控视频显示牛某杰(左)被带出学校时,一名男子一直紧贴在他身边

眼看孩子已经失踪超过24个小时,在老师的陪同下,牛某杰的父亲前往学校属地派出所报案。从内蒙古赶到北京后,牛某杰的父亲和舅舅一直多方寻找,但仍未能找到儿子。10日晚上9点左右,牛某杰的亲属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呼家楼派出所遇到牛某杰女友的父亲,刘先生说,当时凶手进来后就大喊着骂他们,还要赔偿100万,“当时他说我们孩子把他姑娘那么小年纪就祸害了”。

尸体在居民楼楼梯间起火现场被发现

12月11日上午,牛某杰的父亲从警方处得到噩耗:这天凌晨在呼家楼新苑一居民楼火灾现场发现一具被焚烧的尸体,基本可以确认是其儿子。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起火位置发生在该单元一楼通往地下室的楼梯间内,未蔓延到其他区域。居委会工作人员称,带走牛某杰的男子就是这栋楼的住户,目前属于无业状态。

12月26日,刘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一个最近情况:家属拿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这份通知书显示,牛某杰符合被片刀类锐器多次刺击颈部、腹部,造成右颈内动脉及肝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符合死后被他人焚尸。通知书落款处盖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公章。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死亡原因已经浮出水面,那么凶手是否就是带走死者的女孩父亲呢?

12月27日,刘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牛某杰的父亲之前打电话询问朝阳分局刑侦支队民警杀害儿子的是否为女孩的父亲,对方回答“是的”,该男子已被逮捕。记者尝试联系朝阳警方证实这一信息,但未得到答复。

刘先生说,家人得知牛某杰的女友十五六岁,目前在读中学,两人谈了一年左右的恋爱。因为女孩年龄太小,考虑到不合适,家人也劝说过他和女孩分开,但不知为什么好像最终没分开。

牛某杰常在微博上发一些和女孩在一起的照片,看起来两人关系还不错。刘先生猜测,牛某杰被害,根源还是在两人谈恋爱的问题,他觉得毕竟女孩年纪还小,对方家长应该不能接受这样的行为。

在刘先生眼中,外甥从小性格有点内向,但与同学关系处得不错,也积极参加学校的活动。刘先生给紫牛新闻记者看了几张牛某杰的照片,在其中一张照片中,记者看到的是一个穿着T恤的阳光男孩,在另一张照片中,他身穿西装,正在参加“社工青年说”演讲比赛,还有一张则是在其领奖时拍摄的。

死者牛某杰生前照片

牛某杰生前住的是一间六人宿舍。如今,他的室友已从宿舍搬离,床铺上已空空荡荡,只有他睡的那张上铺上还摆放着被子和一些生活用品。在床头的架子上,还挂着几件曾经穿过的衣服。贴在宿舍门背后的一张值日表上,还能看到他的名字。

问及牛某杰父母最近几天状态,刘先生叹了一口气说,“孩子出事后,他父母的眼泪都哭干了”。

家属认为孩子被带走

学校有责任

确认牛某杰死亡后,他的母亲也从内蒙古赶到北京。这段时间,他们先是配合警方调查,之后开始与学校商议赔偿问题。亲属认为女孩父亲能够直接进入宿舍,甚至还能蒙面绑着手将孩子带离学校,说明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      

12月27日,刘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目前他们委托了一位内蒙古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已将律师写的一份《法律意见书》交给学校。

紫牛新闻记者看到,在这份意见书中,律师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对此,律师的意见是,第一,学校是典型的公开型场所,应对学生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监控可以看出学校的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对于牛某杰被害存在过失。学校宿舍管理有严重问题,外来人员未经登记可以随意进出学生宿舍,并被人捆绑带走,学校竟然没有察觉,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过失责任。

学校对住校生应有管理责任,对于牛某杰24小时未返校,学校都没有察觉,也没有任何管理措施预防,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基本的保障,是牛某杰最后遇害的间接原因,如果校方提前有干涉,加害人迫于压力,也不至于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律师的第二个观点是,虽然牛某杰被害事件是由第三人造成损害,但是学校作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刘先生说,一位学院工作人员曾向他们表示,具体赔偿问题,要等到警方及检察院等的调查结果。这两天,他们也都去了学校,但一直没有进展。(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责任编辑:严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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