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出口管制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2-30 16:34

(观察者网讯)据中国人大网,12月28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已发布在中国人大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16年起,商务部牵头起草了《出口管制法》草案,并于2017年出台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今年5月将其明确列入2019年的立法计划。

12月23日,商务部部长钟山受国务院委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这份法律草案作说明。

图自:中国人大网

他介绍,这份草案包括总则、管制政策和清单、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48条,对适用范围、管理体制、管制措施等作出详细规定。

在现行制度基础上,草案针对出口管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主要规定了以下管制措施:

对从事管制物项出口的经营者依法采用专营、备案等方式实施管理;

对管制清单所列管制物项以及实施临时管制物项的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要求出口经营者建立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审查制度;

对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实行严格管控;

对违反最终用户或者最终用途承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将管制物项用于恐怖主义目的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建立管控名单,采取相应的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

新华社介绍,除将两用物项、军品、核纳入管制物项外,草案明确将“其他与履行国际义务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纳入管制物项,确保应管尽管,实现管制物项全覆盖。

在适用主体上,草案涵盖出口行为所涉各类主体,包括中国和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确保出口管制“见物又见人”。

在管制环节上,草案既适用于出口,也适用于过境、转运、通运、再出口等各个相关环节,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

为增强可操作性,草案对两用物项和军品出口的管理措施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并专设“监督管理”一章,对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协助监督检查的义务,以及违法行为的举报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按照加大惩处力度的原则,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规定了明确、严格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草案在严格出口管制的同时尽可能方便企业。比如,草案规定对出口经营者可以依法实行备案管理,对内部合规审查制度运行情况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出口经营者,可以给予相应的许可便利措施等。

根据草案定义,出口管制是指国家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外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管制物项,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主要依靠6部行政法规对分别涉及军品、导弹、核生化等两用品及相关技术进行出口管制。

北京大成总部高级合伙人蔡开明认为,中国在出口管制领域一直缺乏一部总领全局的基础性法律,而且长期以来中国更加侧重对进口违规行为的管制和执法,对出口的管制则较为宽松,也少有巨额执法案例。

2017年的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指出,我国现行出口管制法规、规章出台时间较早、法律层级不高,工作实践中存在调查执法权限不足、部分案件无法查处等问题,影响出口管制工作的权威性。亟需通过出口管制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完善法律体系,促进管制工作。

说明还提到,实行出口管制是有效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手段。能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维护国家安全、保护重要战略稀缺资源、履行国际义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部分内容

蔡开明指出,中美贸易摩擦持续以来,美国利用其本国的出口管制法律对部分中国企业进行各种单方面限制或制裁。

而《出口管制法》草案明确,管制物项或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物项且其价值达到一定比例的外国产品,从境外出口到其他国际(地区),适用该法。

因此一旦立法通过,《出口管制法》不仅将为中国维护贸易秩序和国家安全提供良好屏障,也将成为中国应对国际挑战的一项重要的反制措施。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出口管制法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郭涵
全国人大 出口管制 征求意见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美方对俄隐瞒了部分信息?克宫回应

这条中马“一带一路”重点铁路项目 “或延伸至泰国”

国防部表态:中方不会在南海问题上任菲胡来

关于ASML出口管制,荷兰首相在华表态

警惕!“隐秘”的调查暗藏国家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