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20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确定为1620万吨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2-31 16:42

据商务部12月31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商务部制定了《202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并确定了2020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

责任编辑:连政
商务部 燃料油进口允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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