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国企年会喝掉16万茅台被查:董事长被撤职、开除党籍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1-22 15:52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深圳市光明区委批准,光明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该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建发集团)党委及相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2020年1月4日,光明建发集团借年终述职会之机违规组织公款大吃大喝,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安排高标准住宿,挥霍浪费公款。该集团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2020年1月19日,光明区纪委监委经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责令光明建发集团党委作出检查并予以通报;对该集团12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党纪政务等处分:给予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国玖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翁良树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朱伟强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伟祝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穆圣庭、郑建民、刘铁军、陈冠群、麦锦太5人党内警告处分、周堂(非党员)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该集团第二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聂庚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责令所有违规参加公款吃喝和住宿的人员退缴相关费用。

另据深圳卫视“第一现场”节目报道,1月13日,该节目曝光了深圳市纪委监委暗访组暗访调查光明建发集团年终述职会的视频。视频显示,在述职会结束后,会场“摇身一变”成了奢华晚宴现场,并提供了海鲜餐和茅台酒。此外,主办方还为每位参会人员在该豪华酒店内预定了一晚住宿。

节目中称,这场中式宴会的菜单包括海参、象拔蚌、洋参石斛炖鲍鱼汤等名贵海鲜,不含酒水,每桌要价5000多元。光明建发集团负责人张某还在致辞中称:“我们喝的这个酒,高兴的酒,快乐的酒,也为我们美好的未来,给干一杯。”

暗访人员发现,这场晚宴的用酒全部来自宴会厅角落一间隐蔽的小房间内,由该公司专门安排的员工和酒店工作人员多人把守,寸步不离房门,外人不得入内。暗访人员从这个房间毛玻璃的一条缝隙处,看到了宴会所用的白酒,全部都是茅台。

据调查,在宴会现场喝的大瓶茅台酒,市面售价每瓶8000元左右。暗访组粗略计算了一下,按照一箱4瓶计算,光明建发集团此次喝掉的茅台酒,总价在16万元左右。

责任编辑:连政
国企 光明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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