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向参加防治的医务及防疫工作者发临时性工作补助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1-25 17:22

据财政部网站1月2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支持各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一是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经费。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予以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切实做好防治经费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

责任编辑:连政
财政补贴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胜利会师!

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发射取得圆满成功

“准备好为同志们挺身而出了吗?”“YES!”

哥大挺巴抗议持续,美众议长称国民警卫队应适时出动

中央金融办:金融政策的收和放不能太急,防止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