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伙想靠口罩挣差价反被骗一百多万,微商售假多人中招

来源:齐鲁晚报微信公众号

2020-02-29 08:46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齐鲁晚报(ID:qiluwanbao002)

“你口罩多少钱买的?发货了吗?链接发我!”口罩成了2020年的热门话题……有些人也想从中捞一笔,只不过,境遇各不同。

一、想靠卖口罩挣个差价 结果把自己“套进”骗局

2月20日晚,家住青岛胶州市铺集镇的于某焦急万分地来到胶州市公安局铺集派出所报案,称自己通过朋友高某托人购买口罩,已支付现金125万多元,却没见到一个口罩,他怀疑被骗。

接到报警后,铺集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给刑侦大队,并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了解到,看到自己身边很多人在购买口罩,于某便想订购一批医用口罩挣个差价。

2月8日,于某听他朋友高某说能托人定购到泰国口罩,在看到口罩的照片和医用资质后,于某和高某谈妥以每个2.35元的价格定购50万个,并向高某的银行卡转账110万余元。

高某承诺口罩于2月14日到达国内,2月15日在国内发货。

可是直到2月16日,于某也没收到订单号,在他催问高某多次后,高某让他直接联系他的上家钱某。

在联系到钱某后,钱某说晚上就可以收到口罩,但需要于某再交10万现金,于某二话没说向钱某的支付宝转账10万元,可到了晚上还是不见口罩的踪影,再打钱某的电话却发现已关机。

根据于某提供的情况,办案民警找到高某,高某称他收取于某的钱款已经转给他的上家钱某90万元。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办案民警很快确定钱某的身份,并锁定其作案时在黑龙江桦南县。

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考虑到嫌疑人可能继续作案,专案民警立即协调黑龙江省桦南县公安局,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2月22日将嫌疑人钱某(男,21岁,黑龙江省桦南县人)在其家中成功抓获。

经审讯,钱某供述了自疫情以来虚假售卖口罩诈骗于先生100余万元,并以同样手段先后诈骗4起,涉案金额共1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21岁的钱某迷恋网络赌博输掉近70万元,家人为了让其悔过自新帮助其还上借下的欠款,但钱某还是执迷不悟,看到疫情期间购买的口罩多,于是心生邪念,谎称有口罩出售实施诈骗。

现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报警称网上被骗170万 调查发现竟是自编自导

2020年2月25日,东营广饶县公安局接辖区居民孟某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购买口罩,分14次转入对方账户147万元,后发现被骗。

接到报案后,广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开展工作。

经调查发现,该案件系孟某某在网上使用两个微信号互相“交流”,自编自导以定购口罩为名义,欺骗受害群众定购的口罩没有货源,分别诈骗东营大王镇刘某某104万元、浙江省一受害群众69万元。

诈骗资金全部用于赌博,孟某某在难以自圆其说后竟报案被骗,意欲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掩盖诈骗的犯罪事实。

刑侦大队反诈中心、网安大队民警,经对资金流进行梳理,成功揭穿孟某某的谎言。于2月26日中午,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某抓获归案。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孟某某对其以网购口罩名义诈骗他人资金170余万元用于赌博,并意欲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掩盖其诈骗行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朋友圈成销售 假冒口罩重要渠道

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让防护口罩一下子成为抢手货,在国内N95等防护口罩紧缺、买不到的情况下,微信朋友圈也“顺势”成了销售境外假冒伪劣防护病毒口罩的重要渠道。

1月29日上午,江苏苏州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多个微信圈内有微商销售全日文标注口罩。

该局随即会同公安网监共同研判,锁定嫌疑对象为常熟市虞山镇关龙劳保用品厂。常熟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3名员工正在生产涉案口罩,库存假冒YOSHIBA口罩外包装67200只,还有大量涉案物品。

在此基础上,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常熟市公安局开展了进一步联合检查,查明当事人已销售假冒日本YOSHIDA医用口罩共200万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更有甚者,微商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黑爪”竟也伸向了向湖北捐助的慈善义举当中。

1月27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宁海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向疫情地区奉献爱心,经朋友联系,向蔡某某支付金额19.2万元购买防尘口罩2.4万只(蔡某某称该批口罩为欧美标准的N95型防尘口罩,产地为金华)。

收货过程中发现该批产品用料单薄,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且无中文标识、无厂名厂址、无任何N95型号的标识信息。

经浙江省杭州、宁波、金华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发现,当事人蔡某某通过微信渠道共销售“三无”普通防尘口罩4万余只,获利17万余元。目前,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蔡某某批准逮捕。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说,未依法取得许可或办理备案,在网上擅自销售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或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护物品或哄抬物价等行为,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

在此提醒消费者,尽量不要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QQ等社交平台购买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护物品,否则不但造成自己财产损失,而且还会影响防疫保护。

四、微商销售假劣口罩 打击难度大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关注疫情的发展和防护用品市场秩序,围绕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月28日下发《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强调对防疫急需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执法稽查工作。

与此同时,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0多万个,立案查处320多件,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林鸿潮认为,相较于网络销售假劣口罩,微商销售假劣口罩打击难度更大。因为绝大多数微商没有主体资格证明,就导致经营者的身份呈现虚拟化特性

“这也就决定了维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关系和人际信任。”林鸿潮一语指出微商售假的关键所在。

林鸿潮指出,相较于普通网络交易,微商有更多监管难点:没有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

许多微商是通过朋友圈转发产品信息的,并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交易时采用微信私下转账的方式,这就使得法治化的、规范化的监管手段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林鸿潮建议,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不慎买了假劣口罩,消费者要及时保存卖家信息和有关消费凭证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好证据,如假冒口罩、相关票据、转账记录等。

来源:半岛都市报,闪电新闻,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严珊珊
口罩 新冠肺炎疫情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

种地要先交钱?官方再通报:镇党委副书记被免

习近平: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

驻美大使谢锋:中国不是雅典,也不是斯巴达

王毅会见柬埔寨首相洪玛奈:中国永远是最坚定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