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冠高架路”与病毒撞名遭吐槽,民政局:命名合法合规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2-29 11:30

近日,“山东青岛新冠高架路与病毒撞名”一事引发热议,有网友给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写信呼吁改名,认为“新冠高架路”这个名字“不吉利”。对此,青岛市民政局24日回应称:该高架桥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命名合法合规,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据《青岛晚报》此前报道,新冠高架路于2015年开通,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是连接海底隧道、胶宁高架、杭鞍高架、环湾路以及跨海大桥的重要纽带,虽然仅有3.5公里长,但这条路是整个岛城交通中重要的一环,也是青岛高架快速路网的主干道路。

然而,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不少人却把焦点放在了这条高架路的名字上。

航拍新冠高架路(图源:东方IC)

2月18日起, 陆续有网友在青岛政务网的政府信箱留言称,希望“新冠高架路”改名,认为该路与“新冠病毒”重名,“不吉利”,还有人建议将这条高架路改名为“武汉”高架路,“以表示武汉必胜,中国必胜的信心”。

图源: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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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青岛市民政局2月24日回复称: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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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其中一位网友仍对此不满,留言称希望青岛民政局对改名的提议再做斟酌。

对此,2月26日,青岛市民政局再次做出回复:高架桥的开通为周边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为了保证道路名称的稳定性,还是建议可改可不改的一般不予以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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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严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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