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一季度财政收入受到阶段性影响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3-14 15:57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14日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情况,请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近两年我国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这次疫情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的收支压力。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安排是否会受到影响?
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 图自中国网
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谢谢你的提问,也感谢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关注。我想用三句话来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会受疫情影响。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正如你说的,这两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特别是这次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一季度的财政收入也受到了阶段性的影响。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经济的规模比较大,发展的潜力比较大,韧劲比较强。我国的财政收入规模也比较大,调整的潜力和余地比较大。截止到3月13号,全国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投入已经达到了1169亿元,保障是比较充足的。也就是说,我们不会因为疫情问题而影响今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
第二,中央财政将适度增加资金的规模,并提前预拨了部分经费。2019年,中央财政下拨了1472亿元,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临时救助支出,支持地方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今年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的需要,中央财政在去年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增加这项资金的预算规模。截止到目前,中央财政已经提前下拨了1030亿元来支持地方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第三,资金分配进一步向重点地区倾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活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精准分配,要管好用好。下一步,财政部会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下达今年剩余的困难群众生活的保障资金,进一步向湖北等疫情困难地区、保障任务重的地区以及财政比较困难的这些重点地区倾斜,也就是要做到精准分配、精准施策。我们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加快拨付进度,要确保各级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