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即日起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4-10 14:50

海关总署网站4月10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称,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即日生效。

具体商品类别和编号如下:

责任编辑:李天宇
海关 口罩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伊朗外长否认以空袭:除非遭重大袭击,否则不予回应

重庆通报“燃气费异常”:燃气集团党委书记被免职

“伊以都在降调”,国对国直接打击结束?

以色列“有限复仇”:选在了伊朗核计划中心

以色列“报复”开始:伊朗多地传出爆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