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自愿离婚,家暴不适用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5-14 16:13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明确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但有观点认为,应当对离婚冷静期设立甄别机制,在家庭暴力等案件中不应设置冷静期。

5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称,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对于因家暴而要求离婚的,一般通过起诉解决。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对于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是赞成的,认为有利于解决冲动离婚的问题,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但也有的意见提出,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不宜规定离婚冷静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经研究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都规定了这一制度。

(记者 林平)

责任编辑:李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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