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县:禁止城区范围内饲养中华田园犬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6-09 21:18

6月9日,安徽省灵璧县政府发布《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灵璧县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决定自2020年8月25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重点整治区域为城区鲍虞路向南延伸至新汴河,杨河路以南(杨河路东延至鲍虞路,西延至迎宾大道),同时向西延伸至新汴河,西、南至新汴河,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重点区域内禁止违规养犬和进行犬类交易,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而根据其附件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品种目录显示,中华田园犬(土狗)被列入烈性犬名单之中。

另外,通告规定,对违反禁养等犬类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宿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查处。违反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行为的,责令将犬只限期移出重点管理区;逾期未移出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禁养场所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申领养犬管理信息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全国部分城市和地区已出台过养犬规定,其中不少将中华田园犬列入禁养名单,引发网友热议。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4月24日曾就《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中华田园犬被列入禁养名单。但5月21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发布会公布的《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中,中华田园犬已不再禁养名单中,该条例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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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政
中华田园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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