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警队将成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6-10 14:33

(观察者网讯)“港区国安法”上线在即,香港特区如何强化配套执法力量备受关注。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6月10日接受《南华早报》专访时透露,香港警方将设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负责收集情报、调查和培训人员,这一部门将由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领导。

李家超表示,警队已展开成立新部门的前期工作,包括审视资源调拨、人力及辅助设备等。

他指出,虽然自己对香港警方执法能力抱有很大信心,但目前警方主要负责处理犯罪和公共秩序问题,而国家安全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议题,因此香港警方“必须成立一个专门小组,学习如何在实际情况下应用法律,并就法律所列的非法活动或行为收集情报和证据。”

香港特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图源:星岛日报

李家超介绍,新部门将拥有收集情报及调查能力,及配备行动组,此外,也将为该部门的长期发展制定战略。

他形容新部门的组建是循序渐进的,随着需求的增加,人员配置也会上升,日后会考虑加入其他纪律部队的成员。

全国人大5月28日高票通过涉港国安立法决定,决定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李家超认为,中央有更广泛的情报收集网络,以及更高水平的分析能力。他形容中央具备“直升机视野”,而“香港作为一个城市,当我们无法只靠自己收集到的信息时,中央会让我们了解整个形势。”

他同时强调,任何人在香港执法,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则,包括无罪假定、保持缄默权利、以及有律师代表。

李家超没有透露警方的新部门会如何与内地有关机构合作,但他补充说,香港警方在执行新法律时,会和现在一样,与内地警方分享情报。他还以澳门特区于2018年成立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为例,表示这一经验是很好的参考。

谈及去年的“修例风波”,李家超表示不后悔推动《逃犯条例》的修订,强调此举是为了公义,如果时间倒流他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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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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