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9月1日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0%,未达将约谈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6-11 09:56

6月10日,厦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官网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福建省教育厅将建立高校毕业就业工作约谈机制,对就业工作进展缓慢的高校,9月1日前毕业生就业率未达到70%的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未实现100%就业的高校,以及湖北籍毕业生就业率低于本校平均就业率的高校,将约谈学校主要领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省、设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网页截图

全文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实现“六稳”“六保”的重要基础。各地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入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积极因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力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院系负责同志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内相关机构分工负责、协调推进、院系联动、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就业工作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细致摸排未就业毕业生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细化就业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就业活动,确保完成省委下达的9月1日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0%的任务。

三、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招聘。鉴于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各高校要统筹做好线上线下联动招聘,挖掘各方面资源,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既要利用好政府部门动员、提供的政策性岗位,也要积极联系合作企业、单位,争取更多就业资源和就业机会。既要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也要恢复线下招聘活动。既要动员组织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和我省“春季百日招聘”活动,也要主动组织与学校学科专业特色相符的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校园招聘活动,推动校园招聘活动数量、质量“双提高”。既要抓岗位拓展,也要抓精准推送,利用大数据分析、数据开放共享等新技术,实现岗位信息与求职信息“无缝对接”。

四、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各高校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和全国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各校具体人数详见附件1)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落实求职创业补贴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政策,向湖北籍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深化就业“红娘”帮扶行动,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等重点帮扶群体,要实行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一人一策”制订帮扶措施,做到就业帮扶全覆盖,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100%就业,确保湖北籍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本校平均就业率。

五、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毕业生求职应聘技术指导,引导毕业生适应在线求职新形态和新趋势。加强毕业生就业观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就业观。针对今年就业形势和疫情影响,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心理疏导,缓解毕业生心理压力。将就业工作与征兵工作有机融合开展,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持续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并为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及时办理就业手续。

六、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高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就业统计工作,及时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上报就业数据,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每日统计”“每周一上报”“两周一反馈”工作制度。从6月12日起,各高校须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福建省高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我厅学生工作处,我厅将每两周向省属高校党委和设区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强化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防止出现“被就业”和就业率“注水”现象。健全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促进自身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七、加强就业工作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我厅将建立高校毕业就业工作约谈机制,对就业工作进展缓慢的高校,9月1日前毕业生就业率未达到70%的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未实现100%就业的高校,以及湖北籍毕业生就业率低于本校平均就业率的高校,将约谈学校主要领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省、设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6月4日

责任编辑:奕含
福建 就业 高校毕业生 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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