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来源:新华视点

2020-07-03 12:23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郑雁雄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

郑雁雄 简历(来源:人民网资料库)

郑雁雄,男,1963年8月生,广东汕头市潮南区人,汉族,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

1979.09—1984.07 广州中医学院医疗系中医医疗专业学习;

1984.07—1992.09 广州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团委副书记、书记,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1992.09—1993.12 共青团广东省委青工部部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

1993.12—1998.03 共青团广东省委常委、城乡部部长(1995.10-1998.06 参加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8.03—1998.12 人民日报社华南分社副秘书长;

1998.12—2002.01 人民日报社华南分社秘书长;

2002.01—2005.01 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02.09-2003.01 参加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5.01--2007.01 汕尾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5.07-09 参加省委组织部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地厅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01—2008.08 汕尾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8.08--2008.12 汕尾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8.12--2009.01 汕尾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9.01--2011.08 汕尾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09—2013.06 汕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3.06—2018.05 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18.05—2018.10 广东省委常务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

2018.10—2019.01 广东省委秘书长;

2019.01 广东省委常委、秘书长

郑雁雄(资料图)

背景资料:驻港国安公署职责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的职责为:

(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三)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

(四)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

(二)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

(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

责任编辑: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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