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一对夫妻长江里电鱼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7-05 11:50
据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铜陵公安在线 7月5日消息,自今年开始,长达10年的长江“禁渔令”开始实施。7月1日,安徽省铜陵公安成功破获首起长江铜陵段利用“电打鱼”手段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对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图源:@铜陵公安在线
7月1日晚,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联合义安区渔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当巡逻至钱湾夹江附近水域时,渔政执法人员发现刘某夫妻二人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现场查获查获鱼获物若干,执法人员随后将案件移交给辖区派出所。
图源见水印
当晚,义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审,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其妻子对在长江流域禁渔期使用“电打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产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夫妻因涉嫌非法捕捞被义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禁捕期间,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