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学校图书馆应移除涉危害国家安全的阅读材料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7-06 09:02

(观察者网讯)继香港各公共图书馆下架复检“港独”书籍后,香港教育局表态,学校图书馆应移除涉危害国家安全的阅读材料。

据“巴士的报”7月6日报道,香港教育局表示,无论是否有香港国安法,学校提供给学生的阅读材料均不应涉及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学校提供给学生的阅读材料,不论图书馆内外,均应配合课程,内容合适及具备质素。学校因应学生的学习需要定时复检图书,这是恒常工作,不单是图书馆主任的工作。

教育局指出,香港国安法的目的是防范、制止和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香港人继续依法享有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

教育局强调,因应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这四类行为为罪行,学校管理层及教师应适时检视各项“学与教”材料,包括图书,如发现内容有过时或有机会涉及上述四类罪行,除非是在“正向教导学生国家安全的意识及个人作为国民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背景下阐释,否则一如涉及其他严重罪行或道德伦理上社会不接受的行为,在正向教导学生和保障学生的大前提下,理应将它们移除,并重新选材。

教育局表示,学校可继续依照教育局有关选择阅读材料的指引,为学生准备图书。基于校本管理的原则,学校无需提交图书馆藏书目录予敎育局审评,故难以评论个别书籍,但学校一向在选取学与教资源方面担当把关的角色,如有任何问题,教育局会严肃跟进。

此前,香港特区政府已对公共图书馆的“港独”书籍亮出“红牌”。据香港“东网”7月4日报道,公共图书馆再次检查部分政治人物及涉本土政论书籍,暂时不予外借或预约。相关书籍包括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公民党议员陈淑庄、以及提出所谓“香港城邦论”的泛暴派重量级人物陈云的书籍。

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发言人表示,馆藏图书需符合香港法律的规定,不能有鼓动读者犯法的内容和建议,表示图书馆会复检有关书籍,以确保资料符合馆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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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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