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煽动网民滋扰大公报记者,专家:已涉嫌犯法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7-16 16:54

(观察者网讯)香港《大公报》记者近日通过手机通讯软件向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询问问题时,后者却将记者姓名、电话等隐私资料在社交媒体上公开,鼓动网民滋扰记者。《大公报》已就此事报警,并表示将就事件追查到底。

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新闻联)14日也强烈谴责黄之锋有关行径,然而香港记者协会对却始终未对此事做出正面回应,被批评根本无法代表新闻工作者。

据《大公报》消息,该报记者7月9日晚通过手机软件WhatsApp向黄之锋查询关于他在维基百科出生地一栏写为“英属香港”的问题。而黄之锋并未作答,反而在七分钟后将写有记者姓名、电话号码、公司名称的截图在脸书主页上公开,并煽动网民“帮手直接答佢(记者)”。记者随即收到大量陌生来电及WhatsApp留言滋扰,当中包括侮辱性字句及图片,对记者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困扰。

黄之锋贴出报道,续煽动滋扰

《大公报》当晚向私隐专员公署查询。公署表明,视有关查询为投诉,并会根据既定程序和法例作出跟进处理。《大公报》翌日(10日)刊登有关报道,详细叙述事发的经过和影响,引起外界关注。但黄之锋在上述帖文留言贴出报道,引起其支持者继续向记者作出电话及WhatsApp讯息滋扰。

黄之峰在社交媒体脸书上煽动网民骚扰记者 图自:《大公报》

为此《大公报》13日到香港仔警署就上述事件报案。该报发言人表示,黄之锋不尊重他人私隐、不尊重新闻自由,煽动市民在网上欺凌记者,“我们对这种黑暴行径表示强烈谴责,并对事件追究到底。”

“记协不能代表新闻工作者”

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14日也发表严正声明,狠批黄之锋身为公众人物,不仅不尊重公众知情权,反而故意泄露他人私隐、鼓动对记者进行网络围攻。该会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并要求警方依法查处,捍卫新闻自由,维护和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香港资深媒体人员联谊会理事长杨祖坤表示,记者向黄之锋查询是在履行职务,黄有权不回答记者问题,但无权公开记者资料,“他(黄之锋)这么做不合乎法规,也非常卑鄙。”他指出,黄之锋不按常规的做法显示其做贼心虚,不敢正面回应记者问题;而记协面对有记者被欺凌却保持沉默,可见其欺世盗名,根本不能代表新闻工作者。

曾任职记者的立法会议员陈凯欣指出,黄之锋在帖文以所谓“《大公报》作家”来称呼该记者,更把记者的全名及手机号码公开,对记者毫不尊重,明显是想网民公审或打电话去骚扰该记者。她说,面对如此明显的欺凌行为,记协都无反应,显示其是根据记者所属的机构而选择性发声,“这等同于将记者划分派别,是不可接受的行为。”

法律专家:有关行为已涉嫌犯法

有法律专家就此指出,黄之锋的有关行为已涉嫌犯法。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此前对媒体表示,,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0条,使用电报、电话、无线电报或无线电话传送任何极为令人厌恶的信息,或任何不雅、淫秽或威胁性质的信息,可处罚款1000港元及监禁两个月。而根据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9条,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他指出,黄之锋将记者信息放在网上,并留下链接,叫网民直接联系记者作答,已涉嫌煽动他人对记者作出滋扰。

7月6日,黄之峰因涉嫌去年6月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在香港东区法院出庭。但他当庭否认“煽惑他人、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而就在6月30日香港国安法生效之际,他宣布辞去“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该组织随后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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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涵
黄之峰 骚扰 大公报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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