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反国安法被通缉,黄台仰狡辩:去年5月就不主张“港独”了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8-01 21:26

(观察者网讯)

《香港国安法》实施1个月,香港警方日前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正式通缉6名逃亡海外的乱港分子,并可能考虑冻结他们和相关组织的在港户口。

其中就包括“港独”组织“民主前线”前召集人、“旺角暴乱”头目黄台仰。但黄台仰却对此回应称,自己早于去年5月已宣布不再主张香港“独立”。

事实上,早在2017年12月起,黄台仰等人就因弃保潜逃海外遭到了警方正式通缉。

据香港中通社8月1日消息,黄台仰在社交媒体指自己于去年5月已宣布不再主张香港“独立”,而且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自己也没有与被指是“外国势力”的政治人物,谈及任何有关“港独”的事情。

黄台仰(右) 图丨大公报

他辩称,警方指他煽动分裂国家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唯一理据,应是基于他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进行的活动,并声称“该事件揭示港府行使国安法的追溯权力”。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黄台仰涉嫌参与2016年2月初的“旺角暴动”,事后被控参与暴动、煽动非法集结及煽动暴动等多项控罪。他与包括梁天琦在内的其他被告被转至高等法院审讯,高等法院也已排期于2018年1月15日开审这一案件。警方早前指出,案件转到高等法院审理,反映了旺角暴乱事件的严重性。

2017年黄台仰获法庭批准保释,并允许其于当年的11月4日至19日候审期间到德国出席活动,根据法庭批出的保释条件,黄台仰需每周前往指定的警署报到。而11月20日,黄台仰未到警署报道,22日,须向法庭交出旅游证件时,黄台仰仍未出现,疑似已弃保潜逃。

2017年12月2日,多家香港媒体援引警方消息报道称,香港高院已于11月22日向黄台仰发出拘捕令,警方也已正式通缉黄台仰。警方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但强调警方会根据案件情况,循不同途径追查在逃疑犯下落,将其缉捕归案。

2019年5月《纽约时报》援引黄台仰和李东升的话说,他们于2017年11月后离开香港前往德国申请“难民庇护”,德国政府于2018年5月批准这一申请。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当时就回应称,德国长期有外交人员驻港,德国当局理应充分考虑上述可从公开记录轻易获取的资料,来判断事实和处理要求庇护申请,但现在看来当局未有对事实进行基本评估,对此表示失望。

目前,《香港国安法》已实施了一个月,香港警方正在通缉6名逃亡海外的政治人物,包括罗冠聪、陈家驹、黄台仰、郑文杰、刘康及朱牧民,6人分别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均属违反《香港国安法》,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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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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