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煽惑及参与围警总判罪成,黄之锋、林朗彦仍拒不认罪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8-05 18:39
(观察者网 讯)
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三人被控“煽惑他人、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一案有了新进展。
据香港“东网”8月5日报道,在7月6日的再提堂后,西九龙法院在5日当天作审前复核,此前认罪的周庭被裁判官裁定她罪成,案件押后到审讯的最后一天再讯,而先前拒不认罪的黄之锋及林朗彦继续不认罪。
案件将于11月23日开审,预计审期6天,期间三人续准保释。
黄之锋 周庭 林朗彦 港媒图
报道称,在黄、林二人的审讯方面,控方预料要传召17名证人,辩方本想把案件定于10月底开审,但裁判官考虑到疫情反复,加上本案律师团队和旁听人士众多,为保障公众安全,故将案定于较后时间开审,以便多点时间应付疫情变化。
3人在应讯前同媒体见了面,言论上仍然在全力炒作香港国安法的“威胁”。
案情资料显示,此3人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指3人于去年6月21日三人在金钟夏慤道非法煽惑该处的人士,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第7条的规定下进行的公众集会,而该集会是未经批准集结。
黄之锋另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指黄于去年6月21日在香港警察总部正门外组织一个违反《公安条例》第7条的规定下进行的公众集会,而该集会未经批准集结。黄及周亦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2人在去年6月21日于警总外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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