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诈骗集团在澳门租屋,每日向内地人打出两千个电话,涉款350万​

来源:观察者网

2020-11-06 18:54

(观察者网讯)“澳门日报”微信公众号11月6日消息:台湾电骗集团在澳租用北区单位,利用GOIP设备和内地电讯网络针对内地居民实施“公检法”诈骗。司警年初与珠海警方情报交流期间,揭发事件并联手侦查,至前日在得胜马路截获一名集团骨干,于黑沙环区搜获一批电骗设备,估计集团运作半年,涉及骗款超过350万人民币。

被捕嫌犯姓陈、男性、34岁,台湾居民,报称无业。涉嫌触犯犯罪集团及相当巨额诈骗罪,被移交检察院跟进。

司警局年初透过情报通报机制与珠海市公安局进行交流情报,发现有跨境犯罪集团于澳门租用一住宅单位放置“GOIP设备”,用作诈骗电话运作中心。

涉案证物

上月21日,司警发现集团一名负责装置及维护“GOIP设备”的骨干成员入境澳门,并监视目标人物行踪。直至前日陈某完成14日医学隔离,并到黑沙环区一个怀疑诈骗电话运作中心维护电诈设备,司警人员一直跟踪,同日于得胜马路一带截获疑犯。并于上述单位搜获正在运作的2部“GOIP设备”、4个路由器、1个Wi-Fi发射器、1个智能插座、1个网络监控镜头。

涉案证物

据调查所得,涉案犯罪集团主要由台湾居民组成,且有非常细密分工,集团在当地招募成员,并安排成员来澳物色合适单位,以及申请互联网服务。事前工作完成后,便会安排骨干成员到租用单位安装“GOIP设备”,遥距控制“GOIP设备”,制造该诈骗电话为内地所拨出的假象,藉此逃避侦查。

到目前为止,涉案集团以“公检法”方式利用相关设备合共发出448000多个诈骗电话,平均每日发出2000多个诈骗电话,当中至少涉及29宗内地的电话诈骗案件,涉及金额不少于350万元人民币,警方相信集团运作超过6个月。

司警公布案情

调查期间,陈某声称对案件并不知情,亦不知道设备为电话诈骗装置。但承认受聘集团来澳设置或维护设备,每次可得到至少50000新台币报酬,加入至今至少收取200000元新台币报酬。

警方以犯罪集团及相当巨额诈骗罪,将陈某移交检察院跟进,并调查集团是否涉及针对澳门居民的电话诈骗案。

责任编辑:李天宇
台湾 澳门 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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