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据中评社11月26日报道,台湾防务部门近日预告修正“体位区分标准”相关规定,考量兵役公平原则以及作战型态改变,将免役身高自157厘米下修至155厘米,视力部分更加注“最佳矫正视力未达0.6者”才能免役。
据介绍,台湾现行条文规定,若役龄男子身高超过195厘米,或未满158厘米即可免役,但新草案中增列155厘米至157厘米。除非BMI(身体质量指数)等其他身体因素未达标,才能免役。
针对视力部分,现行条文规定,若一眼矫正视力0.1以下、一眼散瞳后验光度数逾11屈光度,以及两眼散瞳后验光度数相差5屈光度者可免役,而新版草案则改为一眼散瞳后验光度数逾11屈光度,以及两眼散瞳后验光度数相差5屈光度者,还须有“最佳矫正视力未达0.6”条件者,才可以免役。
台防务部门表示,本案是因应作战型态改变,以及广储后备的需求,须重新检讨兵役限制条件,基于兵役公平原则,因此研拟修正体位标准。
据了解,此修正草案将公告至明年1月22日,广征各界意见。 若无意外,将在修正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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