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诈骗案押后明年4月再审,不准保释

来源:观察者网

2020-12-03 14:58

(观察者网讯)乱港分子黎智英等人2日到警署报到期间,被警方再落案起诉欺诈罪名。3日,法官裁定此案押后至明年4月再审,黎智英申请保释被拒,被押送收押所。

据香港“东网”、文汇网报道,黎智英与其2名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等共10人,分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欺诈或煽动意图罪,今年8月被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黎智英、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2日到警署报到期间,终被落案控告欺诈罪,其中黎智英在旺角警署被通宵扣查。今日由警车押送往西九龙法院提堂,负责审理案件的总裁判官苏惠德为国安法指定法官。

押送黎智英的警车到达法院 图自“东网”

3名被告为73岁的黎智英、63岁的周达权和59岁的黄伟强, 3人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押后以便进一步调查,包括调查相关公司的财务纪录及银行帐户。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审,黎智英申请保释被拒,而周达权获准以20万港元现金及20万港元人事担保,黄伟强则准以10万港元保释,2人均不得离港,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

黎智英2日到警署报道 图自香港文汇网

控方庭上反对3名被告保释,指控他们被控罪行严重且有潜逃风险,而且根据纪录,过去3人经常在同一日离港,又在同一日返港,反映3人的联系紧密性。另外,控方还公布相关记绿称,黎智英在2017年7月起约2年半间,曾外游87次,只有共670日在港;周达权更是曾外游127次,而黄伟强则是外游51次,反映3人经常离港并留在其他地方。

周达权坐在警车中 图自“东网”

针对黎智英,控方指出被告现时面对着4宗区院案件,又质疑被告缺乏香港本地联系,反而与其他国家地区有着紧密联系,其中在台湾地区有着不少生意,聘请超过1000名员工,而且台湾与香港不设司法互助。

而辩方申请保释时辩称,本案与香港国安法无关,法庭考虑保释时应沿用一般刑事案件的原则,而各被告在警方保释期间,一直遵守保释条件。辩方认为控方没有理据证明黎若获保释会再犯案。但裁判官最终拒绝黎保释。报道称,有旁听人士甚为惊讶,至于黎智英则表现平静。

押送黎智英的警车于早上约8时25分离开旺角警署,于早上8时44分抵达西九龙法院,由于在场传媒众多,警方拉起封锁线,令传媒未能靠近警车;而裁判官拒绝黎保释后,于下午约2时25分由囚车押走,目前已经到达荔枝角收押所。

黎智英押抵荔枝角收押所 图自“东网”

报道称,黎智英与旗下壹传媒多名高层涉嫌诈骗案件,与位于将军澳的壹传媒大楼有关。他们利用壹传媒位于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厂房作登记地址,提供公司秘书服务,涉嫌违反将军澳工业邨地契条款。警方早在今年6月就该案到黎智英 “力高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调查。据悉,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为黎智英次子黎耀恩经营多间食肆及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责任编辑:于文凯
黎智英 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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