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一一被判刑,英美政客急了

来源:观察者网

2020-12-04 17:16

【文/观察者网 王恺雯】黄之锋、周庭、林朗彦因煽动、组织包围香港警察总部,12月2日分别被判入狱7至13个半月。一天后,黎智英也因被控欺诈罪且不得保释,被送入收押所。

眼看乱港分子一一伏法或被收押,部分英美政客“心如刀绞”,连日来纷纷对此表示“关切”与“震惊”,甚至要求特区政府释放这些人。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直批荒谬。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则反问道:“如果将来有人包围美国驻港总领事馆,法庭判一年半载,美国会‘震惊’吗?”

12月2日上午,黄之锋、林朗彦被押往法院等候判刑  图源:星岛日报

来看看这些英美政客是如何颠倒黑白的:

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12月2日发声明,宣称中国对这些所谓“民主斗士”的判决“令人震惊”,又称美国国会“严重关切”黄之锋所声称的“在遭狱中受到虐待”,要求全世界“热爱自由的人”一同谴责“不公平的”判决。

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艾略特·恩格尔(Eliot Engel)12月3日通过社交媒体宣称,对香港“年轻的民主领袖”被判刑以及黎智英被拒绝保释的消息“感到愤怒”,更妄言香港司法系统的独立性“正承受巨大压力”。

同一天,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的声明也来了,他为黄之锋、黎智英等人贴上了“受政治迫害”的标签,并称美国对此“感到震惊”。

英国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Dominic Raab)2日声称:“检控决定必须公平公正,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维护。”

英国国会议员、自由民主党外交事务发言人蕾拉·莫兰(Layla Moran)更荒谬地要求“立即释放”黄之锋等人。

末代港督彭定康也来刷存在感,称黄之锋等人被捕,是香港被“锁上手铐”的又一个例子。

一口一个“民主斗士”、“政治迫害”,那就回顾一下黄之锋、黎智英这些人做了什么。

根据判案书,2019年6月21日上午,在黄之锋、林朗彦、周庭的煽动下,有逾百示威者集结在香港警察总部正门外。到了下午时分,越来越多示威者加入,直至晚上10时,集结的示威者超过9000人,占据了警察总部附近的马路。

在此过程中,部份示威者向警察总部及湾仔警署的外墙及扶手电梯投掷鸡蛋、汽水罐及其他物品,并在墙上喷漆涂鸦,及破坏闭路电视镜头。警方未能回应61宗市民求助个案,还有7名警员和8名食堂员工感到不适,需要叫救护车。

部分判案书内容

至于黎智英,此前他就身负“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多项控罪,12月3日又被起诉一项欺诈罪,裁判官最终拒绝黎智英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再审。

对于佩洛西和拉布的言论,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反问道:“请问佩洛西,如果将来有人包围美国驻港总领事馆,法庭判一年半载,美国会‘震惊’吗?请问拉布,如果在英国管治期间包围警察总部,港英政府会放过黄之锋这类人吗?”

香港律政司12月2日发表声明,强调香港的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个集会自由,受到《基本法》的充分保障,但这种自由并非绝对,“享用或坚持个人权利,不能成为损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或使用暴力的借口。”

香港律政司指出,那些提出荒谬要求要立即释放黄之锋、林朗彦、周庭的人,非但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更显示出他们罔顾三人已然认罪的事实。

律政司强调,对香港的司法和法律制度作出以偏概全的攻击,以及毫无根据的指责,完全漠视案件的事实和情况,既不恰当也不理智。若企图藉此等言论对香港的司法和法律制度施加不当影响,只会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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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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